因地制宜 杜绝文物“修复性”破坏

  近日,由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的《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出台,引发社会各界较高关注。有业界人士指出,这一“规划”的出台,将为长城保护中的修复利用,提供强大的助力。
  
  长城作为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创造的伟大建筑奇迹,是构成中华民族的民族记忆、国家记忆和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重要遗产。一直以来,有关长城保护的话题都是社会各界关心的重要内容。尤其面对屡屡爆出的长城修复过程中遭受破坏的案例,更经常引发社会广泛争议。如之前发生的被民间称为“最美野长城”的辽宁省绥中县小河口长城,在修缮后被“抹平”,以致完全看不出长城的样子,变成一堵蜿蜒的“水泥地”,令人痛惜、难以接受;再如山西山阴县的明长城“月亮门”坍塌后,当地修复后也被质疑未能恢复古朴的原貌;还有明长城最大的军事边堡、大同市新荣区得胜堡,被当地政府用仿古砖包裹修复,搞成了崭新的仿古建筑……类似案例不胜枚举。
  
  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对长城的不当修复问题,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近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就指出,要尽可能按原状保护,不能都按照八达岭长城的样子来修。他指出,很多地方单位对长城的完整性、真实性的理解存在偏差,只是将其视为一种资源去利用,把长城固化为八达岭长城的样子,在修的时候就按照八达岭长城的样子来修。
  
  事实上,关于这一问题的争论,各界往往也是围绕“长城究竟该怎样修复、有没有准则可以遵循?”等方面探讨。而此次《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出台,可以说为解决长城修复问题带来了一定的思路和契机。根据《长城保护总体规划》,长城保护维修应坚持原状保护,把干预限制在保证长城安全的程度上,严格控制各类干预措施的实施范围和工程量,妥善保护长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沧桑古朴的历史风貌。
  
  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无论面对的是掌中珍品文玩残件,还是蜿蜒山川间遭受风吹雨打的万里长城,文物修复工作本身都可以说是一件“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高端技术工作。它不仅需要娴熟的修复技术支撑,还需要深厚的文化功底做铺垫,只有两者相辅相成,科学规划严格管理,才能让受损的文物焕发出往日荣光,才能向后人尽可能真实地还原出华夏文明的精髓。
责任编辑: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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