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习俗

  婚姻是维系人类自身繁衍和社会延续的最基本制度。婚姻作为民俗现象,其内容主要包括婚姻的形态和婚姻仪礼两个方面。

  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婚姻呈现多样性,最为普遍的形态是“一夫一妻”,这种婚姻制度形成得很早,但是这只是针对妇女而不是针对男子,同时,这种婚姻基础是“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后一般是女子从夫,居于男方家中。

  除开“一夫一妻”的婚姻形态中国的传统社会还存在许多特殊的婚姻形态:如抢婚,这一习俗十分古远,早在氏族公社时期就已经存在,氏族成员之间不许通婚,为了保证繁衍,一个氏族的男子就不得不在天色渐晚的黄昏去偷袭别的氏族,抢走他们的女子做为结婚的对象,所以汉字中“婚”实际上是由“昏”演化而来。今天还有一些僻远或贫穷的地区还存在抢婚这一种婚姻形态。还有童养婚、指腹婚、冥婚、入赘婚、转房婚、典妻、不落夫家、表亲婚。

  许多人对于童养婚、指腹婚、冥婚、入赘婚、表亲婚比较熟悉,所以在此只介绍一下转房婚、典妻和不落夫家。

  转房婚是指长兄亡故,小叔与嫂子结为夫妇,这样使财产、劳力、后代子女都不至于流失,历史上许多少数民族都盛行转房婚,如历史上有名的王昭君嫁给呼韩邪单于,后在其死后嫁给单于的长子。

  典妻是最为典型的仅仅为繁衍后代而形成的婚姻。家境富足的男子如婚后无子嗣,就可以出一笔钱,让贫困人家把妻子典当给他,等生育后代,留下子女,归还妇人。柔石的小说《为奴隶的母亲》就描绘了这种非人道的婚姻形态。

  不落夫家是新娘出嫁后,只在夫家住几天便回娘家长住,与其夫偶尔相会,直至怀孕临产才被接回婆家,这主要是为了鉴别妇女是否具有生育能力。在广东、广西、福建惠安一带及某些少数民族地区比较流行。

  至于婚姻仪礼,在古代一般沿用“周公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后世一般分为议婚、行聘、过庚、迎娶、合卺阶段。
责任编辑:小明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