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文物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2018-09-18 13:23:21 来源:国家文物局 已浏览次
9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文物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和国务院领导关于文物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听取各盟市、相关部门落实全区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一步全区文物安全工作。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艾丽华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相关部门、文化厅、文物局及直属文博单位负责人,以及各盟市分管盟市长、文化局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艾丽华指出,全区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安全有关精神以及4月份全区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从各地自查和自治区检查情况看,问题还有很多,隐患仍然存在。艾丽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文物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守文物安全底线,有效提升文物安全工作整体水平。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文物安全工作责任制;二是抓住改革机遇,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监管执法水平;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文物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力度;四是强化法治保障,严肃文物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努力开创自治区文物安全工作新局面。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周纯杰在发言中说,当前在文物安全工作中存在部分地方政府保护主体责任履行不够、部分地区文物行政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文物管理机构和队伍不健全、大部分地区没有建立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大部分地区文物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措施中,要努力聚焦文物火灾事故风险,聚焦文物法人违法风险,聚焦文物盗掘盗窃风险,构建文物安全监管机制。自治区公安厅、住建厅和部分盟市也作了发言。
为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9月13日,自治区文物局组织召开各盟市文化、文物局长参加的落实工作部署会,要求各地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全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法人违法案件、文物破坏案件、消防安全、文物经费使用和博物馆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
责任编辑: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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