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宿迁文物"活起来" 969万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来保障
2018-01-04 13:28:08 来源:中国江苏网 已浏览次
文物是宿迁的“金色名片”,每一件文物都是宿迁历史故事的讲述者。目前,宿迁市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文物保护任务繁重,文物保护经费缺乏。为更好地保护文物,2017年,宿迁市共争取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969万元,让宿迁文物“活起来”。
文物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就是传承历史文化与文明。对一座城市来讲,让文物“活起来”可激发广大市民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了解、认同和热爱,也可丰富城市精神、激发正能量、增强软实力。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改善文物保护条件,近年来,市文广新局按照国家、省文物局的要求和标准,指导各县区文物部门编制了一批科学、规范的文物保护项目方案,建立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据悉,2017年,全市共争取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969万元。这些资金专款用于宿迁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三庄墓群安防工程、青墩遗址安防工程、龙王庙行宫安防工程、孔庙大成殿维修保护与改造提升工程、宿北大战纪念塔维修保护与展示提升工程等。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有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保障,我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了有效保护,为进一步展示和利用好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奠定了基础。”市文广新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市、县区文物主管部门将继续做好市县级文保单位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全面提升我市文保单位保护和利用工作。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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