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事业"十三五"设计布局27个重大工程

  《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公布。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接受《中国文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划》设计布局了27个关系全局,其中文物保护工程12个,博物馆建设工程4个,文物合理利用工程5个,文物科技创新应用工程3个,文物法治建设工程2个,文物人才培养工程2个。

  其中,文物保护工程12个,包括长城保护计划、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考古中国”重大研究工程、海上丝绸之路文物保护工程、西部地区石窟保护展示工程,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程、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保护展示提升工程、水利遗产保护工程、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工程、馆藏文物保存条件达标和标准化库房建设工程、文物平安工程。

  博物馆建设工程4个,包括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提升工程、边疆地区博物馆建设工程、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质量提升工程、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征藏工程。

  文物合理利用工程5个,包括国家记忆工程、“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全国可移动文物资源共享工程、“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建设工程、中华文物走出去精品工程。

  文物科技创新应用工程3个,包括文物保护科技示范工程、智慧博物馆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装备应用示范工程。

  文物法治建设工程2个,包括文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文物宣传传播能力提升工程。

  文物人才培养工程2个,包括文博人才培养“金鼎工程”、民间匠人传统工艺传承工程。

  刘玉珠表示,“十三五”时期,要坚持保护为主、保用结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大力拓展文物合理适度利用的有效途径,让历史说话,让文物活起来,与国民教育深度融合,与人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才能让宝贵遗产世代传承、焕发新的光彩,用文明力量助推发展进步。

  具体说来,“十三五”时期要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和国家记忆工程为引领,发挥好文物资源的社会教育功能,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文物资源的比较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提升社会文物管理服务水平;拓展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建设“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要以全面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各方力量利用文物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推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和优秀企业,丰富文化产品,促进文化消费。

  刘玉珠提出,贯彻执行好《规划》,是各级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的重要职责。通过抓实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经费保障、人才基础、规划评估“五个抓实”,部署而且重落实,不仅抓节点、而且抓督察,确保持续用力、精准落地。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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