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档案馆惊现清乾隆年间文书 馆藏档案历史前推163年
提示: 有市民在金华档案馆查询档案资料过程中意外发现,有一宗原归为民国三十二至三十八年的案卷,包含了25件金华县清代文书。经有关专家鉴定,其全部为清代真品。
最近,有一位浙师大教师在金华市档案馆查询档案资料过程中意外发现,有一宗原归为民国三十二至三十八年的案卷,包含了25件金华县清代文书。经有关专家鉴定,其全部为清代真品。
这批文书时间跨度超过200多年,最早始自乾隆十三年(1748),一直延续到同治八年(1869)。其种类丰富,包含了清代多种类型的土地买卖契约,如乾隆拾十三年(1748)绝契、乾隆五十八年(1793)绝卖契、嘉庆廿四年(1819)找契、道光十八年(1838)退佃契、咸丰四年(1854)雕版契尾等,又包括乾隆五十年(1785)借票、同治八年(1869)归户清单等类型。值得注意的是,乾隆十三年(1748)的绝契形制特殊,较为罕见,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它是乾隆时期金华县十都一图的姜伯珠等户将把田、地卖给同县十都五图姜方臣的纳税凭证。该件文书写明了业主的姓名、具体住址、田土的编号、准确的亩数、实验契价等信息,并在契价上方钤盖有乾隆时期满汉合璧文“金华县印”,在田土字号及亩数上加盖“查验讫”楷书印章,又雕版印刷有“架阁库挂号讫”、“金华县正堂”,其为典型的官方文书。
这批档案将金华市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历史提前了163年,从而大大提升了馆藏档案的品质。专家称,其对于清代土地、税收、经济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周末部 许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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