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出台文物保护利用条例
2017-12-11 15:05:38 作者:苏锐 来源:中国文化报 已浏览次
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2月1日正式公布《莱芜市文物保护与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文物部门应当列入相关城乡规划议事机构,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在有关工程项目立项、选址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部门的意见。
《条例》对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作出明确规定,指出莱芜市鼓励利用公益基金等平台,采取社会募集等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产权属于私人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维修的资金补助问题。支持社会力量自愿投资保护修缮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可依法给予一定期限的使用权。
在利用层面,《条例》鼓励公民、法人、社区、村落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文物资源利用。文物收藏单位可以利用收藏的文物进行教育、研究、展示等活动;文物利用应当挖掘文物资源的多重价值,发挥教育功能;注重体现古村落的格局和风貌,保持民族和地域文化特色;遗址保护应当保持原有特色,发挥公益价值,科学建设展示景区。
责任编辑:小明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