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男子专盗三门古墓 缓刑期也闲不住

  说起盗墓,大家都会想起之前很火的《盗墓笔记》,那些充满神秘刺激的盗墓故事总能让大家津津乐道。余姚人胡某就爱干这一行,因盗墓被判处缓刑,不知悔改,在缓刑考验期内又“重操旧业”。日前,三门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胡某等四人有期徒刑3年至11年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1.2万元不等。

  胡某今年50岁,曾因盗掘古墓葬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而此次盗墓系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故被三门法院撤销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7万元。

  去年12月初,胡某与老乡孙某、邵某商议,准备到三门看看有没有墓砖可盗掘,孙某授意三门亭旁山上有古墓。说去就去,同月中旬某日,三人驱车来到了三门亭旁,在亭旁山上找了许久,他们发现了一个被人挖过的盗墓洞,盗墓洞旁边留下了一些破碎的青砖,便对这个位置做了标记,准备改日带工具来盗掘。

  过了几日,三人带着铁锹、撬棒等工具又来了,他们在之前标记的墓洞“试水”,发现墓洞留下的都是些碎砖,没要。后在该墓洞附近发现了另一处古墓,遂将洞口挖开,在一米多深的位置发现一个古墓室,在墓室内窃得墓砖20余块。当日,他们将墓砖带回余姚出售。

  这些墓砖因刻有鱼的花纹在业内别名“鱼砖”。后经鉴定,两处墓葬所在地为山根邵村牛头山,此处的古墓系东晋时期古墓,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得逞一次后,胡某等人觉得还不够“过瘾”。过了四五日,胡某壮大了队伍,叫上了另一同伙四人一起,再次从余姚驱车来到亭旁。

  在老王山的枇杷林内,他们发现另一处被人盗掘过的墓洞,窃得墓砖12块,案发后,涉案的12快墓砖被追回。后经鉴定,此处古墓系两晋南北朝时期古墓葬,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研究价值。所盗的12块墓砖年代为东晋,均为一般文物。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亭旁镇村民发现后立即报案,公安民警赶赴现场,锁定胡某等人的黑色轿车,车上还坐着一个可疑男子,这是负责开车的邵某。随后,公安民警在山上将胡某、孙某、陈某抓获。案发后,四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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