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百丈村这座百年古宅,拆还是留?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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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南县灵溪镇百丈村林氏大屋,是一座有着200多年历史的古宅。十年前,住户们主动要求撤销古宅的文保点称号;十年后,他们又为它奔走申报文保单位。

 

  日前,该古宅传出面临被拆迁的消息,它的去留,牵动着许多人的心。

 

  住户曾要求撤销文保点称号,如今又希望列入文保受保护

 

  百丈村的林氏大屋位于104国道苍南灵溪段附近。日前,记者沿着村道,从车水马龙的国道转入这座古宅,眼前是一座占地十余亩的三进合院,虽然历经风雨,但建筑整体保存得还算较好。有部分梁柱出现明显倾斜。

 

  2002年,苍南县将该古宅列为县级文保点。当时,偌大的屋里还住着50多户、上百位林氏后人。祖祖辈辈生活的房子成了文保点,可住户却并不理解。

 

  “房子成了文物,村民就不能随便拆改,装修也需要审批。”百丈村村支书林文亚告诉记者。更重要的是,因为文保点不能拆除,住户无法通过征迁安置,因此当时不少人希望摘掉文保点的牌子。

 

  住在古宅里的许多村民先后多次前往苍南县文广新局等部门,强烈要求摘“文保”牌子。

 

  2007年,苍南县政府最终发文,撤销林氏大屋的文保点称号。后在村民要求下,灵溪镇随后将之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古宅里的住户陆续予以安置。

 

  “有消息说这里会开发房地产项目,也有人说要造路,都说老房子一定会被拆掉。”村民林允领从小在古宅里长大,他说,“过去大家只考虑到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对祖先留下的历史文化遗产不够重视,现在大家都希望古宅被征收后能得到妥善保护开发,而不是一拆了之。”

 

  今年以来,古宅住户和村民及村两委多次向灵溪镇政府、县文广新局等部门打报告,希望将古宅列为县级文保单位予以保留。

 

  50多住户接受拆迁安置,古宅地块2007年被出让

 

  灵溪镇相关负责人告诉温都记者,林氏大屋安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他们为50多户居民提供了宅基地等,安置成本达到7000多万元。记者当天在该古宅里看到,多数房间已被腾空,仅有几户老人留守。

 

  “如果是文保单位,只能原址修缮,政策上无法为住户提供这样的安置方案。”该负责人介绍,古宅地块2007年就已经出让给当地一家企业,该企业已取得土地证。“此外根据规划,该古宅地块还涉及周围多条道路建设,也是要拆除的。”

 

  “如果不拆除,已经支付的7000多万元安置成本如何解决?作为文保单位,还要进行保护性开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些资金如何解决?这些都需要去考虑。”该负责人说,由于目前古宅的去留仍有争议,他们将会同文化、国土等部门将情况上报以求处理方案。

 

  当地文化部门表示,古宅有一定历史价值

 

  林氏大屋会不会像村民担心的那样,陷入被拆除的境地?

 

  2016年2月,浙江省人大代表、当地学者萧云集和苍南县教育局副局长、市人大代表杨道想在市“两会”上提出建议,主张将百丈林氏大屋作为农耕文化博物馆或浙南民俗博物馆等加以保护。

 

  “在苍南县城及周边地区,百丈林氏大屋在保存状况、时间和文化价值上都是首屈一指的。”苍南县文广新局文化遗产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给属地政府的建议是应当予以保护。

 

  该负责人介绍,列入文保单位需要经过产权所有人的同意。目前,林氏大屋仍有少量居民未完成安置,产权等问题还不完全清晰。他们需要在灵溪镇完成相关政策处理后,后续的文保单位挂牌工作才能开展。

 

  古宅现状

 

  据林氏后裔保存的清乾隆辛亥年(1791)刻本的民间谱牒文献《西河郡林氏宗谱》记载:林氏大屋为“清乾隆间庠生林遇厚所建”。林遇厚(1749——1819),字圣载,“广置田园,家种二百余顷”,为富甲一方的著名乡绅。

 

  林氏大屋坐东朝西,由台门、前厅、厢房、后厅等构成三进合院式木构建筑,另有一座护厝。共有76间房子(现存52间),9个厅,4个小门屋,一个大花园。外砌石围墙,并有4座门台,占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大屋西北边有一条十多米宽的河流,风水上有“玉带环腰”之称。

 

  资料显示,大屋台门为抬梁穿斗混合式木结构建筑五开间,红门黑柱,通面阔18.5米,通进深7.7米,明间面阔4米。步入厅堂,依次见到悬挂着的“登科”、“荣登天府”、“棣萼交辉”、“雁节松龄”、“德昭壸仪”等清代名人所题的牌匾。其中“德昭壸仪”由清代状元、名臣王杰题写,具有一定文物价值。

 

  今年7月12日,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林华东和古建筑文物鉴定专家宋烜实地考察了林氏大屋。根据大屋的建筑特点和留存牌匾,两位专家确认其为清乾隆年间古建筑,距今200多年历史,是浙南地区唯一一座有明确建造人和建造年代的古建筑,有重要学术价值,“它既是族人迁徙的历史见证,又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希望多加保护。”谢树华/文 王诚/摄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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