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撮泰吉_非物质文化遗产_传统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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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编号 ⅳ―85 所属地区 贵州·毕节地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遗产级别 国家级 遗产类别 传统戏剧

 

  申报人/单位 贵州省威宁县 申报日期 2006

 

  撮泰吉是仅存于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板底乡裸嘎寨的一种古老的戏剧形态。撮泰吉为彝文译音,意思为“变人戏”,这一戏剧形态源于何时,至今尚无定论,彝文典籍中亦无记载。

 

  撮泰吉一般于农历正月初三到十五演出,旨在驱邪祟、迎吉祥、祈丰收。其表演形式十分独特,表演者用白色头帕将头缠成尖锥形,身体及四肢用布紧缠,象征裸体;部分人头戴面具,分别扮作彝族老人(1700岁)、老妇人(1500岁)、苗族老人(1200岁)、汉族老人(1000岁)及小孩。面具通常长约一尺,前额突出,鼻子直长,眼睛及嘴部挖出空洞,用锅烟涂为黑色,又以石灰及粉笔在额头和脸部勾出各种线条,黑白相间,极显粗犷、神秘、森严、古朴。表演中不戴面具者为山林老人或山神(2000岁),是自然与智慧的化身。撮泰吉表演主要分为祭祀、耕作、喜庆、扫寨四个部分,其中耕作是全戏的核心,主要反映彝族迁徙、农耕、繁衍的历史。正月十五的扫寨即“扫火星”活动将整个撮泰吉演出推向高潮,表演者走村串寨,扫除灾难和瘟疫,祝愿人畜兴旺、五谷丰登。每到一家,他们都要坐在火塘边念一段吉祥祝辞,并向主人索要鸡蛋和麻,走时再从柴房四角扯一把草。之后来到寨边路口,把三个鸡蛋埋入土中,点燃茅草,将其余鸡蛋煮熟分食,口中念“火星走了,火星走了”。

 

  撮泰吉因具有民间信仰和祖先祭祀的功能而成为当地民众祭祀祖先,祈愿人畜兴旺、风调雨顺的重要方式,深深植根于彝族的生产、生活及文化历史中。这种原始艺术具有戏剧发生学和艺术形态学等方面的研究价值,其中有关生产、生活的表演活动对于人类学、民族学等方面的研究也有重要参考价值。撮泰吉因在一个偏远的区域流传而一直延续下来,并较少受到外界影响,但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这种只被少数人掌握和传承的艺术显得十分脆弱,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使其遭受致命打击,因此有必要做好相关的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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