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物局出台文化遗址公园建设意见
资料图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规划建设一批国家文化公园成为中华文化重要标识”要求,日前陕西省文物局出台《关于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决定在陕西省范围内开展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创建工作。
《意见》明确,文化遗址公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革命旧址、革命纪念建筑、工业遗产等多种类型在内的,文化内涵丰富、具有一定规模、分布于成熟旅游线路上或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各类不可移动文物为依托,深入阐释不可移动文物文化精髓,提升不可移动文物展览展示水平,丰富展示内容,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文化遗址公园,推动陕西文化强省建设,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做出新贡献。
文化遗址内涵丰富并具有明确的保护、展示和观赏对象,遗址与背景环境具有一定规模,能够保障对公众开放的基本设施条件,满足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基本要求,具备为公众或社区提供便利的游览基础条件,以及在陕西省工农业生产、城乡社会发展、社区传统文化建设中具有特殊历史、文化意义的单位或遗产地都可单独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由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单位提出申报、市级文物部门初审、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授牌。
省级文化遗址公园责任主体是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建设实施责任主体是市、县(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陕西省文物局负有监督指导责任,在本体保护、展示陈列、考古发掘、规划编制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和经费补助。建设内容包括坚持“保护文物,传承文明”为首要任务;挖掘文化内涵,进一步提升保护管理水平;开展环境整治,绿化美化遗址周边环境;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游览舒适度。要求加大公园建设和管理的公共财政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确保文化遗址公园便民利民、服务社会的公益属性;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吸纳社会资金经营管理文化遗址公园项目,使遗址公园建设达到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和全民共享目标。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