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抬火轿_非物质文化遗产_民间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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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编号 ⅳ-3 所属地区 河南·焦作·沁阳市

 

  遗产级别 省级 遗产类别 民间舞蹈

 

  申报人/单位 焦作市沁阳市 申报日期 2006

 

  “高抬火轿”是一项不多见的大型民间集体表演项目,观赏性极强。历史记载该节目形成于明清,经历了400多年的发展演变,成为百里怀川广大群众喜爱的一项独具特色的民间舞蹈。

 

  历史记载该节目经朱元璋第九世孙、布衣王子朱载?智鬃孕拚?,并保留有朱载?帧奥喙木?谱”和“醒世词”、“情理词”等内容。朱载?只菇?当地盛行于宋代的“抬花轿闹新春”风俗赋予了更新的形式、更深的内涵,将白天表演改为晚上,将普通花轿改为火轿,布轿改为纱轿,轿的四周插上蜡烛点燃,火旺财旺、红红火火,寓意深刻,后经历代民间艺人传承保留至今。从建国初期到上个世纪70年代一直在当地盛演,1976年曾创下万人争相观看的记录。民间传承较好,在当地影响深刻,具有十分重要的文化保护价值。

 

  历史渊源

 

  高抬火轿舞蹈艺术的主要发源地是沁阳市山王庄镇的万善村。明清时期该村分五大社,高抬火轿舞蹈表演者都居住在万南社区,所以又称为南社火轿。高抬火轿舞蹈表演的历史可追溯到宋代,当时生活在丹水河流域的人们就有抬花轿闹新春的习俗,因为抬花轿本身就是一件喜庆的事,所以人们很喜欢这种艺术形式,也很乐意参与这种活动,有着很广泛的群众基础。到了明代,隐居在丹水河畔九峰山下的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九世孙,布衣王子朱载?指秤枇颂щ?轿这种民间舞蹈表演艺术更新的形式,更深的内涵。

 

  表演形式

 

  高抬火轿的表演形式和规模主要分为三大类型。

 

  第一类是模拟皇帝巡游的场景,其场面壮观,参加表演者达数百人。

 

  第二类是百姓们喜爱的清官体察民情的情景。

 

  第三类是平常百姓娶亲嫁女的生活场面,大量的舞蹈表演节目都是由火轿前面踩高跷的人表演的。

 

  传承意义

 

  高抬火轿是一项大型的集体舞蹈表演节目。场面宏大热烈,具有很强的观赏性。由于各种原因,近二十多年来未能演出。许多精彩的节目,随着老艺人的相继谢世,有些已失传。一批颇有造诣的表演高手因年事已高逐渐退出,有些统技急待传承。因此,对该项目的抢救和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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