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首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地方性法规
2017-04-01 17:19:24 作者:颜若雯 来源:重庆日报 已浏览次

近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我市首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黎藜解读称,该条例将进一步加强大足石刻文物保护工作,为处理好大足石刻旅游、文化等开发利用活动与保护的关系提供法制保障。
条例划定了大足石刻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规定了具体保护措施,强化了大足石刻作为石刻类文物的针对性的保护,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可能造成文物安全隐患的行为作了禁止规定,强化了大足石刻文物保护工程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管理规范。
其中,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大足石刻保护范围或者建设控制地带排放污染物或者破坏土壤、水系的行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大足石刻保护范围内刻划、涂污、张贴、攀爬,或者以其他形式损坏文物或者文物保护设施,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明确了大足石刻的管理体制,规定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大足石刻保护工作的领导,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大足石刻文物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大足区政府负责大足石刻的保护、利用及其相关管理工作,大足区政府设置的大足石刻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大足石刻的保护、管理、研究和合理利用工作,大足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大足石刻保护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小明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