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只能道一声文物保护好难
过去数年里,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商洛大云寺被卷入商洛市西街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寺院内的2亩多土地一度被开发商隔离,并挖出3米深的基坑,而这并未经文物部门审批。围绕大云寺的保护,曾负责管理保护大云寺的商洛市博物馆和陕西省文物局,与开发商及商洛市相关部门展开了多年“角力”,但这并没有阻止开发商继续在大云寺院外的一般保护范围内动工。直到商洛市博物馆发出一封公开信,经媒体报道引发广泛关注,商洛市政府才要求开发商停止违规施工。(12月23日澎湃新闻)
围绕着大云寺保护与开发的纷争,让人犹如在看一场大戏,剧情曲折离奇,有许多正常逻辑无法自洽的地方,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比如,开发商所依据的总平面规划图既然明显违法违规,为何却得到当时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签字批准?又如,陕西省文物局多次发文强调“保护大云寺就必须真实、完整地保存大云寺的历史格局,保持大云寺的历史环境风貌”,为何有关责任部门以及开发商依然无动于衷,甚至在“违法施工”的时候对大云寺造成了不小的破坏?
新闻中有这样一句话,“……陕西商洛大云寺是全国保存最为完整的一座,占地近12亩,寺内现存四座建于明清时期的主要建筑,位于商洛市区繁华地带。”试想,如果把这12亩地全部进行商业地产开发,那得产生多大的经济价值、创造多少GDP?
过往的诸多讨论其实已经把道理说得明明白白。发展经济无可厚非,所以旧城改造也好,商业开发也罢,并没有原罪,但前提必须是遵守法律规定,在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的前提下规划、设计、施工。虽然文物保护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反而需要耗费不少财政资金,也不能直接为政绩增添多少彩,但作为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遗产,历史文物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
道理可能大家都懂,但破坏历史文物的行为依然层出不穷,只能道一声文物保护好难。对于这种利欲熏心的丑陋行为,恐怕需要的是不再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是严厉的法律惩处。此次事件最为讽刺的一面是,有时候,文物保护单位连自己都保护不了,那么又有何能力来保护历史文物呢?但在某种程度上这又是一种必然,典型的是,《文物保护法》中规定破坏文物最高罚款只是50万元,这究竟能吓唬谁呢?保护历史文物,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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