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官田

资料图-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中古时代,土地一直是私有的,所谓“耕者有其田”。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帝有权力重新分配天下土地。专制社会巧取豪夺在所难免,不过还是要相对尊重土地私有原则。因此,土地就分成了两大类别:一类是老百姓个人拥有的,称为“民田”;一类属于政府,称为“官田”。民田倒也简单,土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官田则复杂得多,所有权归政府(官),使用权林林总总,具体划分如下。

  最尊贵的土地应属皇庄。顾名思义,这是皇室占有的庄园田地。或问,皇室的人又不会种地,不愁吃不愁穿,要那玩意儿干什么。明代成化初年,刚即位的皇帝朱见深没收太监曹吉祥的田地,改为宫中庄田(始有皇庄名称),就有大臣向皇帝朱见深提出这个问题:“天子以四海为家,何必置立庄田,与贫民较利?”我估计当时朱见深心里是这么说的:扯淡!庄园田地乃财富象征,且租金全部归皇宫私有,小钱凑多了也是大钱,岂能拱手让人?于是将此意见当成耳旁风。有责任感有担当的官员总觉此举不妥,就通过各种方式委婉地规劝。比如,他们会拿灾异说事。天上星象发生位移、气候有重大变化,都属于上天对人间的警示,皇帝得认真对待这事。户部尚书李敏曾上奏说,北京近郊有五处皇庄,占地一万两千八百余顷。管理庄园的官兵召集流氓地痞,非法占人土地,敛人财物,污人妻女。稍有反抗,便遭诬奏,百姓不得安宁,天上灾异频发。这几句话还真把皇帝吓着了,除了戒饬庄户外,还废掉了仁寿宫庄,退耕还牧,命侵人草地者悉数退还。

  可惜这些小调整无法改变皇庄越来越壮大的现状。皇帝好货,下属必疯狂进献。反正土地不是自己的,送给皇帝属于顺水人情。从成化到弘治再到正德,五六十年间,各地官员以各种理由把各种土地改为皇庄,正德皇帝朱厚照登基不过几个月就建了七座皇庄,其后疯狂地增至三百余处。这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皇庄增加了,百姓土地就会减少,且要受皇庄管理者的欺凌。终明一朝,皇庄骚扰百姓极甚。

  与皇庄有关的是赐乞庄田。明朝建立,当初无立锥之地的小和尚朱元璋上台了。共同打天下的弟兄们都来吧,给你,给他,也给他。丞相、勋臣及以下百官,统统分田(名曰赐田)。多者高达百余顷,亲王乃至千顷。公侯及武臣亦赐公田。至于在前线打仗阵亡的将领,更要赐给公田。十五世纪中叶以后,诸王、公主、皇亲、大官僚、宦官、大寺院主向皇帝请乞庄田之风盛行。大家一起向皇帝伸手,皇帝很受用,经常如约赐给。这种庄园与赐田统称为赐乞庄田。

  还有百官职田,即职分田,皇帝赐给百官田产,收入供给官吏办公费用或充部分薪俸之用。请注意,百官职田与赐乞庄田不同。前者可充抵薪俸,后者是白给,不碍俸禄的事。勋臣一边拿了地,还一边额外领着朝廷发的工资,这就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期间,朝廷也曾收回赐乞庄田,但臣子们乞赐不断,皇帝抹不开面子,赐乞庄田不久回潮。

  另有一些专用土地(相当于专款专用)也属官田,比如学田。基层一州一府一县基本都有学田,租金专供各府州县学校的教育经费,不可挪用。

  牧马草场。明朝以前,政府的马主要靠官府自养。从朱元璋开始,百姓养马就像纳税一样,成为重要义务。政府拨出部分田地供给百姓放马,这种方式对百姓来讲是件很痛苦的事。比如,官府交给你一匹母马(骒马),明年你必须交一匹小马。母马不死你就得年年交幼崽。但谁能保证母马年年怀孕,且必须生产呢?官府不管那一套,你交不上,就得赔偿。这就相当于官府存款在你这里,年年收取旱涝保收的利息。又比如,官府把良马寄养在你的家中,有了差池,原价赔偿。但谁能保证马匹没个头疼脑热、生老病死呢?官府不管那一套。百姓义务养马不算完,还得送到管理马政的机构太仆寺进行验收。动辄几十里地几百里地,人困马乏精疲力尽,人吃马嚼费用不少。到了目的地,太仆寺的老爷们要严格查验啊,查完告诉你不合格,怎么来的怎么回去。据说当时的退货率达到百分之四五十。白养一年不说,还得赔上一匹马。为减少损失,他们只好凑钱贿赂查验官,放自己一马。

  牲地。指光禄寺、太常寺供宴飨、祭祀用牲畜的种植饲料或牧放用地。

  城壖苜蓿地。近城或城下之地,长满野草苜蓿。此等土地原来禁止耕种,十六世纪后准许开垦。

  园陵坟地。皇帝陵墓占地或地方公墓用地。

  边臣养廉田。边疆辛苦,收入有限,朝廷在各边镇置官田,收租作为将官在俸饷之外的津贴。

  那么,官田是从哪里来的呢?强夺百姓的田产有之,但不能是常态,否则社会矛盾就大了。常态大概有如下几种。其一是还官田,即田地一度赐给官员或由平民承种,后因事故又还回来的田地;其二是没官田,即没收上来的田产。凡“民间有犯法律复籍没其家者,田土令拘收入官”。明初,这种没官田以江南为最多,大多是没收当地犯法土豪或张士诚集团的土地;其三是断入官田,即官府通过一定法律手续,把民田改为官田的,比如某户人家全家死亡,户口已绝,田地无主便改为官田。

  还有一种官田比较特殊,这类官田称为屯田。即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采取各种方式开垦边疆土地,以给养边防军队。这是扩大国有资产规模的方式,也是解决现实问题的有效途径。从西汉武帝时起各届政府多有屯田之举,到明清时代,虽有间断,但一直存在。

  屯田又分军屯、民屯和商屯。军屯是由军人开垦的土地;民屯是由政府招募、迁移民户或者派驻流放人员开垦的土地;商屯则是由商家出资,招募百姓垦种官田,用粮食换取政府的相关优惠政策(比如给予食盐专卖权等)。无论哪种,都由在当地设置的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明朝的军屯开始时非常成功。朱元璋设立民兵万户府管理军垦事宜,寓兵于农。屯军大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负责守城,一部分负责耕种,根据具体情况分配比例。原则上越靠边境的地方,守城军士比例越高,大概占到百分之三十以上。而内地驻军屯田,从事耕种者可以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每名军人受田五十亩(这是个平均数,此外还有受田百亩、七十亩、三十亩、二十亩的,均称为“一分”,其实就是一份的意思),同时给予耕牛、农具等。为了鼓励生产,朱元璋让各地积极种植“样田”(示范田),对成绩优异的军屯给予表彰。其中,太原左卫千户陈淮因为亩产高而得到朱元璋的重赏,宁夏总兵何福因为粮食存量大而被皇帝“赐敕褒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各地屯军掀起一波又一波大生产运动,成果显著。京城附近有专门从事耕种的屯军四万人,专任战守的常操军十九万,以四万人供养十九万人,居然绰绰有余。还有一组数字:明初全国设置卫所约八百余,合计军人总数三百一十多万。天下屯田八十九万九千余顷,分到每个人身上,均摊二十九亩。这三百一十万军人每年大概吃掉三千七百二十二万石粮食,基本可以完全自给,甚至连相关的花销也可以自理。故几百万大部队也不嫌其冗,岁费数十万而不见其匮乏。

  为了保护军民屯田的积极性,开始时严禁向其征税。洪武三年,中书省请求向太原、朔州的屯田征税,诏命勿征。第二年,中书省再次建言:河南、山东、北京、陕西、山西及直隶、淮安诸府屯田,凡是官府给牛和种子者应该让他们交一半公粮,自备生产资料的,也应交百分之三十。诏令不能征收。三年后,每亩开始收租一斗。因为屯田余粮颇多,洪武十五年终于制定了相关征收条例:军田一分,缴纳正粮十二石,存储在本屯仓内,由本军自支,余粮作为本卫所官军俸粮。永乐初年,制定屯田官军赏罚例:每年完成十二石粮外,还要有六石余粮,多者赏钞,缺者罚俸。同时配套一个人性化的规定:年满六十岁的屯军与残疾及幼小者,产粮用于养活自己,不受该条例限制;屯军若因公事耽误了农务,免征公粮。

  但奇怪的是,此后各地开发的屯田越来越多,而征收上来的粮食却越来越少。正德年间,辽东地区屯田比永乐朝增加将近一万七千顷,而产粮由原来的七十万石缩减为十七万石,骤降五十三万石。为什么有如此巨大的反差?来看一例。宣德六年,有人揭发宁阳侯陈懋私遣军士操舟出境捕鱼,采集木头,又派军士携银子去杭州买货物。后来一查,此人侵吞屯仓粮食二十多万斤,私自役使军士为其种田三千余顷。这么大一块肥肉摆在面前,谁说了算就是谁的,谁又能禁得住这种诱惑?英宗以后,败坏更甚。太监刘瑾的党羽韩福任御史,奉命到辽东清理屯田,激起屯军哗变,费了好大劲儿才平息下去,可见此时矛盾之深。屯田多被内廷太监、各卫所的军官占夺,军士越种田越赔钱,苦不堪言,屯丁逃亡者日益增多,当初的仁政终于成了万人憎恨的恶政。

  户科一位叫做管怀理的官员曾分析屯田破坏的四大原因:“疆场戒严,时不能耕”、“牛种不给,力不能耕”、“丁壮亡徒,无人以耕”、“套为虏有势不能耕”,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根子还是体制问题。给了管理者拿钱的机会,人性之恶就会被激发出来,怎么能要求个个都当圣人?

  制度本来就应把管理者当硕鼠防着才对。

  (作者为专栏作家)
责任编辑:小明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