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严禁过度开发文物 不得破坏损害文物

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见》指出,坚持合理适度,文物利用必须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不得破坏文物、损害文物、影响文物环境风貌,文物利用必须控制在文物资源可承载的范围内,避免过度开发。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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