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石刻将获立法保护 重庆拟出台相关条例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重庆大足石刻北山景区的多宝塔和二佛。 网络图片

 

  提起大足石刻,想必不少人不会陌生,它除了是重庆的风景名胜区,还是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全世界八个石窟类遗产之一,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因此在保护方面自然是不可忽视。昨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审议了《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草案)》。今后这一条例若审议通过,则大足石刻将成为重庆首个获得立法保护与管理的风景名胜区。

 

  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中显示,1998年重庆市政府颁布了《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对加强大足石刻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要想更好地落实大足石刻文物保护工作,为处理好大足石刻旅游、文化等开发利用活动与保护的关系提供法制保障,有必要将现行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条例草案共五章三十八条,内容除总则、附则、法律责任外,主要包括大足石刻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两部分内容。

 

  在管理体制方面,草案规定,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大足石刻保护工作的领导,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大足石刻文物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大足区政府负责大足石刻的保护、利用及其相关管理工作,大足区政府确定的大足石刻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大足石刻保护、利用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文化委主任汪俊在说明中称,该规定尊重了大足石刻保护管理的现行体制,对市文物行政部门和大足区政府的职责进行了区分,强调了大足区政府的属地责任,即大足区政府是大足石刻保护利用管理的责任主体。

 

  在保护管理的问题上,草案中要求编制大足石刻保护规划,并将其作为大足石刻保护的重要依据,同时划定了大足石刻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定了具体保护措施,强化了大足石刻作为石刻类文物的针对性保护,并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可能造成文物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了禁止,强化了大足石刻文物保护工程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管理规范。此外,草案还要求建立大足石刻监测制度,对影响大足石刻保护的各种因素进行监测。

 

  说明中还提出,加强文物利用必须以保护为前提,因此草案在倡导加强大足石刻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社会等价值研究传播的同时,对开展石刻风化、裂缝治理和病害防治等科学研究也提出了要求。对修复、复制、拓印、拍摄文物以及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等利用活动,提出了具体规范要求,还强调了利用大足石刻开展文化旅游活动的文物保护措施。此外,对相关经营服务活动也提出了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要求。

责任编辑:小明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