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召开
2016-09-12 09:03:45 来源:中国文物报 已浏览次
9月1日,全国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暨培养单位教学研讨会在复旦大学召开,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研究生司、教育部学位中心、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负责同志,新一届全国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文博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全国33家文博专业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全国文博专业学位教指委主任委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文博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复旦大学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院长杨玉良院士致欢迎辞,全国文博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做总结讲话。
刘玉珠首先肯定了上一届文博专业学位教指委的工作,并对本届教指委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文物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文物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把保护作为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合理利用,坚定文化自信,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这是党中央赋予文物工作者的新要求、新任务、新使命。二、加强文博人才培养,夯实文物事业发展的基础。全国文博人才总量不足,队伍结构不合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尤其匮乏,已成为制约文物事业发展的严重问题。“十三五”期间,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加强对文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深入推进文博人才培养“金鼎工程”,为行业培养亟需的各类人才。三、不辱使命,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文博专业学位教指委在文博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文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要紧密围绕文物事业发展的新任务、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及其教材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我国国情的文博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要确立需求、科研、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一体化战略,即根据发展需求,通过科研项目带动教师队伍的培养,带动理论研究和学科发展,从而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使文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沿着发展需求的方向,为探索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全国文博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该文件将成为文博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审核的重要依据。会议还就文博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的编写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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