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真实、合法的底线

  日前,北京师范大学校友邱季端向母校捐赠6000件古陶瓷一事引发众多关注。有人称之为“地摊货”“开门假”,北师大也因“未曾严格把关”,遭到众多质疑。

  该事件被网友称为继“国宝献汶川”“汉代玉凳”“冀宝斋”之后又一出闹剧。暂且不论“京师瓷”的真伪情况到底如何,以及这出闹剧的板子究竟应该打在谁身上,单是面对数量及估价都如此巨大的捐赠文物,却缺乏规范的鉴定程序这一事实,便足以敲响“文物捐赠必须真实、合法”的警钟。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物,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博物馆入藏的底线。国务院2015年3月颁布的《博物馆条例》明确规定了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鉴定和调查程序,对受赠品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取得来源不明或者来源不合法的藏品。”

  社会人士向大学或博物馆捐赠收藏的文物,有利于文物的保护和文化的传承,本是值得鼓励和褒奖的义举。然而,任何文物的捐赠必须以真品为前提。否则,一件流转无序、真伪存疑、未经权威机构鉴定的物品,被当文物捐赠给收藏机构,无论从学术上还是从公共资源来看,都不是负责任的态度。受赠人接受文物捐赠,一个重要目的是开展相关研究及展览展示,如果受赠人误把赝品当真品收藏和展示,将会浪费大量的公共资源,占用宝贵的收藏空间,耗费珍贵的研究力量。更有甚者,如果捐赠人明知赝品却当真品捐赠,即便是不涉及犯罪,也难逃沽名钓誉的谴责。

  诚然,社会上对藏品鉴定有“水很深”的忧虑,如何守住“真实性”“合法性”的底线,遵守规范化的鉴定程序便是关键一步。正如文博专家许勇翔针对此事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言,“(即便是)国家的博物馆,在接受人家捐赠文物的时候,也应该经过公开鉴定。要是大学自己把握不好,可以请国家文物局或者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来鉴定。”

  实际上,博物馆无论国有还是非国有,在接受捐赠、入藏文物藏品的过程中,均有相应的正规渠道组织相关鉴定评估,以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文化部2009年10月颁布的《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所有权人或持有人书面要求认定文物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申请。国家文物局也曾于2014年10月批准7家文博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工作,为公众提供文物鉴评服务。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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