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今年将重点完善长城保护与执法体系
2016-08-05 09:41:10 作者:姜潇 来源:新华社 已浏览次
今年是长城保护条例颁布10周年。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4日在京透露,国家文物局日前启动了“长城执法专项督察”,督促落实长城保护政府责任,完善长城保护基础工作,建立长城监管与执法常态化机制,严肃查处一批破坏长城本体及历史风貌的违法犯罪案件,切实提升长城保护管理水平。
日前,国家文物局面向北京、河北、甘肃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长城执法专项督察的通知》,要求对已依法认定的长城段落,对照长城保护条例,全面开展长城执法检查,确保保存有长城段落的404个县(区)同部署、全覆盖。为此,国家文物局设定了《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对照检查表》,将长城保护条例明确应由省级政府和文物部门履行的法定职责分解为4大项、14小项,并量化设定了100分分值。
“督察采用国家文物局督察、省级自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开展。”宋新潮说,9月20日至30日,国家文物局将组织督察组,集中对长城分布省份进行实地督察,结合省级自查和县域抽查情况,对各省长城保护情况核定量化分值,形成督察报告并反馈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于问题突出、分值较低的,向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实地督察结束后,国家文物局汇总15个省份情况,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国务院。
据了解,专项督察期间,国家文物局“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设立专人专席,接听、受理群众对长城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安排查处督办。
宋新潮表示,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长城保护条例,这是我国首次为单项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按照条例要求,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长城资源调查,认定了4万余处长城段落,指导各地划定了部分长城保护区划,设立了18000余个长城保护标志碑、界桩,组织实施了重要长城点段的保护工程。同时加大执法督察力度,2009年以来已督察督办20余起长城违法案件,坚决查处破坏长城本体、违法建设、过度开发等违法犯罪行为。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