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明正身”应该是文物捐赠的前提

  日前,北京师范大学校友邱季端向北师大捐赠6000件古陶瓷, 北师大举行了隆重受赠仪式。有业内人士指该批古陶瓷毛估值达1.2万亿元。但业界很快质疑古陶瓷多为赝品,引发媒体关注。7月30日,北师大博士生刘昕鹏给北师大校长董奇写了一封公开信,希望学校就邱季端捐献6000件古陶瓷是否赝品进行专项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8月3日环球网)

  媒体把这批古陶瓷叫“京师瓷”,北师大因此陷入舆论漩涡之中。由于该批古陶瓷在捐赠前,捐赠方和受赠方确实未邀请专家进行全面权威的考证,有没有赝品或赝品率多少,并无权威机构出面澄清,因此捐赠方和受赠方暂无法平息舆论追问。舆情发酵到如今,邱季端和北师大想自证该批古陶瓷的真实身份,显然已难以服众。

  社会人士向著名大学或博物馆捐赠收藏的文物,时下并不鲜见。这有利于我国文物的保护和文化传承,有积极意义。国家还有相关法规写明,可以对捐献人予以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目前,专业机构起草的“社会文物捐赠法(草案)”正在征求意见,社会人士捐赠文物将得到进一步规范,促进社会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

  不过,任何文物的捐赠必须以捐赠品是真品为前提,这是捐赠伦理的基本要求。否则,一件物品流转无序、真伪存疑、未经权威机构鉴定,就当文物捐赠给收藏机构,极不严肃,将给捐赠人带来诚信缺失的风险,也可能给受赠人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首先,如果捐赠人明知赝品却当真品捐赠,涉嫌骗取荣誉,将难逃沽名钓誉的谴责,即使是无心之过,不涉及犯罪,也必定会影响自己的信誉。

  其次,从受赠方而言,没有通过严格权威的考证,就把一件甚至一大批社会藏品当文物收藏,无论从学术上还是从对待公共资源上来看,都不是负责任的态度。受赠人接受文物捐赠,一个重要目的是开展相关研究,如果受赠人误把赝品当真品收藏,一来会浪费大量的公共资源,占用宝贵的收藏空间,耗费珍贵的研究力量。

  虽然,社会上对藏品鉴定有“水很深”的忧虑,从技术上也难以保证权威专家鉴定藏品百分之百不“走眼”。但是,从捐赠伦理看,捐赠人诚实捐赠,确保文物的真实性,理当作为前提条件,否则,捐赠无甚意义。因此,在文物捐赠前,有必要对文物进行权威鉴定以“验明正身”,这既是对捐赠人负责,也是对受赠人负责,更是对社会公众负责。这一点,显然值得当下“京师瓷”争议涉事各方,应该高度重视,深思而后行的。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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