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文博法律培训班在长春举办
2016-07-25 10:29:25 来源:国家文物局网站 已浏览次
为推进文博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促进文博单位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7 月20 日至21 日,由中国博物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吉林省博物馆协会联合主办2016 年度文博法律培训班在长春举办,来自全国各地60 多家文博单位的近百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中国博物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会长、故宫博物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纪天斌,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黄元,国际博物馆协会副主席、中国博物馆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安来顺,吉林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金旭东等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吉林省博物馆协会理事长、吉林省博物院院长李刚主持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班特别邀请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何戍中、中国文物报社社长李耀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来小鹏、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晨等专家学者授课。他们围绕《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博物馆条例》与博物馆管理、文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文博单位常用合同概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释和精彩解读。在培训授课上,学员们还根据本职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提问,授课专家予以解答,形成互动交流。
学员们认为,通过培训对他们进一步学习、掌握《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有较大促进作用,特别是有针对性地解释文博单位遇到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和常用合同,对今后工作更有帮助,希望今后多举办类似培训,提高文博单位及人员法律意识、法治思维,依法办事的能力,用法律武器维护文博单位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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