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新增四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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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4日,市政府公布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星楼遗址、万象山南宋墓仪石刻、清真寺门楼和丽水地委机关、专员公署旧址4处不可移动文物为丽水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本次公布的4处文保单位,类别涵盖较广,分别为古遗址、石窟寺及石刻、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至此,丽水市本级共有国保单位1处,省保单位7处,市保单位25处。

 

  丽水地委机关、专员公署旧址位于白云山脚五宅底,现中山街北333号,是1963年恢复建制中共丽水地委、丽水专区后的地委机关和专员公署驻地,时任地委书记张敬堂、专员亓汉三在此办公。1968年成立丽水地区革命委员会后,迁至丽水城内灯塔街,原场所于1975年移交丽水地委党校使用。旧址所处大院仍基本保持了当时的历史格局和环境。该楼房是新中国成立后丽水城内重要历史建筑,见证了丽水地委、专员公署的发展与变迁,具有双重文物保护价值。

 

  万象山南宋墓仪石刻,位于万象山公园内,共九尊,分别为石武将一对、石马三尊、石虎一对、石羊一对。原系南宋大型墓葬墓道“石像生”,二十世纪80年代初搜集并迁移至万象山烟雨楼前保护。

 

  据了解,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对我市建立科学、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和文化强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市文物部门将对新公布文保单位进行文物保护标志碑竖立等基础工作。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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