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爱国将领纪念馆规划地上建起12套商品楼
2016-07-10 15:32:45 作者:魏兰 李姣姣 来源:陕西传媒网 已浏览次
近日,定边县高际龙(爱国将军高桂滋孙辈)向本网实名反映称: 1995年底,定边县政府发文决定在该县定边镇李园子村,原高桂滋将军遗产果园地建设“爱国将领高桂滋将军纪念馆”。可现在的纪念馆规划地上却盖起了12套商品楼。
高际龙告诉记者:“1997年2月,实施此项目的负责人多次因建高桂滋纪念馆一事与我协商,并拿出政府建设纪念馆的发文及设施布局草图,需占用10.8亩土地。但事实上却将纪念馆改建为12套商品楼。此后多年我一直向定边县政府反映此事,但至今无果。”
6月13日,记者来到爱国将领高桂滋纪念馆,看到审批占地7049.4平方米(十亩八分土地)的纪念馆,如今仅剩5亩荒地被砖墙围挡,铁闸门内杂草丛生、垃圾遍地,围墙外也变成垃圾场。“纪念馆”前面的一排商品楼用于餐饮、五金门市、KTV等场所。
随后,记者来到负责实施此项目的定边县统战部,一位高姓常务副部长说,这个事情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高际龙也多次反映过此事,但他2004年调来统战部,对具体情况并不知情。目前,高桂滋纪念馆这块地属于统战部管理,但土地自始至终属于国有财产,与高际龙本人无任何关系。
12套商品楼占地是否为当年高桂滋纪念馆规划用地?在定边县国土局,记者通过调档案编号6-1598土地登记查看到,1995年9月19日,定边县国土局依照“定政发【1995】97号文件”,批准登记定边县统战部报批高桂滋纪念馆建设项目用地的申请。在该文件中,土地登记申请、单位名称一栏内写着“统战部高桂滋纪念馆”,单位性质为“国有”,而批准用途为“公益事业(公共建筑)”,用地面积为7049.4平方米。而记者在定边县房产管理所了解到,早在2001年3月,李某、杨某、邱某等已成为12套商品楼的“户主”。
定政发【1995】97号文件批准定边县统战部报批高桂滋纪念馆建设项目用地的申请。1997年2月,该项目沿街地段5亩地建成一排两层的商业门面房12套,在剩余的5亩地上建了一个不足16平方米的小亭子替代纪念馆。本应为国有公益事业的爱国将领高桂滋纪念馆规划地,如今近一半土地变为个人所有的12套商品楼。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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