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世遗后文化遗产如何利用?需因地制宜

  去年,中国“土司遗址”“打包”申遗成功,意味着中国世界遗产总数已达到48项,位列世界第二。成功列入“世遗”名录的文化遗产应如何保护开发?11日是文化遗产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所长、考古专家王巍于近日接受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采访,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他认为,对于这些文化遗产需合理利用,可考虑根据自身情况因地制宜采取数字三维技术等多种方式进行保护开发,“但当保护和利用发生矛盾时,‘利用’应让位于‘保护’”。

  “申遗”成功后并非一劳永逸 遭受破坏或致“摘牌”

  何谓“世界遗产”?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世界遗产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即双重遗产)、文化景观4类。其中世界文化遗产专指“有形”的文化遗产,如中国的长城、北京故宫、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等等。迄今为止,中国世界遗产总数已达48项,在意大利之后位居世界第二。

  王巍介绍,包括文化遗产在内的“世界遗产”自有一套详细、严格的标准,只有符合要求的才能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并且,并非“申遗”成功后就代表一劳永逸,“如果放任不管使其遭受破坏的话,也可能会被‘摘牌’,即从名录中撤销”。

  “申遗”成功之后,如何保护、开发便成为各界关心的一个话题。从开发利用的角度来说,规划成为旅游景点是一个比较常见的方式。 王巍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应当鼓励文化遗产开发或利用,不能将之单纯认为是地方政府为了通过开发旅游来拉动经济,但一定要将保护放在第一位,“每处文化遗产都诉说着一段历史,如果能让民众前来参观、感受到先民的智慧,也是一种文化传承”。

  “单就去年申遗成功的‘土司遗址’来说,可以考虑申请成为国家遗址公园。但它们首先要满足道路设施等一系列条件,在此基础上,才能够立项。而且,国家对这些申请也是分批次进行讨论的,一般时限是两年,程序相当严格。”王巍称。

  开发利用文化遗产应因地制宜 不能以破坏文物为代价

  2014年,大运河与丝绸之路被列入世遗名录后,《中国青年报》曾做过一次相关调查,结果显示,有83.7%的受访者担心一些地方可能将世界遗产当作摇钱树,导致破坏性开发。此外,还有网友担心,旅游旺季到来后,前往秦陵兵马俑、敦煌莫高窟等地参观的游客数量过多,会超过文物承载能力而造成永久破坏。

  对此,王巍表示,早些年中国入选世遗的一些文化遗产确实有遭受破坏的现象,但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大大好转了,“通过政府部门、媒体的宣传,大家也认识到,为了一时经济利益破坏文化遗产不仅是对祖先的亵渎,在经济发展方面也是不可持续的。”

  “对这些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要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当保护、利用发生矛盾,利用要让位于保护,绝不能以破坏文物为代价。”王巍强调,做好这项工作,关键是要掌握合理利用的“度”,“可能不同部门会有不同认识,这时就需要协商沟通,实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目的。

  “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可以因地制宜,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好的保护、展示利用方式。”王巍认为,在这方面,北京故宫是一个比较好的典范,可以借鉴其在经费投入、数字技术展示等方面的经验,“目前看来,中国已经进入世遗名录的这些文化遗产都还保护的不错。至于开发利用层面,有些已经做得很好,有些则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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