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公布
2016-05-25 13:25:14 作者:屈菡 来源:中国文化报 已浏览次
5月24日,记者从文化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899部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4家正式公布。截至目前,我国已公布《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2274部,“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80家。
国家图书馆副馆长张志清介绍了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特点:一是名录申报范围扩大,如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申报了8部珍贵的宋元名拓,这是我国香港地区首次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之前名录曾收入我国澳门地区申报的古籍;二是汉文古籍中不乏珍品,如《赵城金藏》残失的“黍”字号一卷,清雍正四年内府铜活字印本光绪间描润本《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南三阁《四库全书》26部等;三是随着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不断推进,珍贵的民族文献典籍数量日益增多,本批西藏自治区有100多家古籍收藏单位申报了400多部古籍,包括公共图书馆和寺庙,成为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一大亮点。
配合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公布,国家图书馆将于今年的文化遗产日推出“民族记忆 精神家园——国家珍贵古籍特展”,将从2008年以来的5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中精选100多部极具代表性的珍贵文献进行展示。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表示,我国于2007年实施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近10年来取得了丰硕成果,建立起古籍保护工作机制,展开了全面的普查、修复工作,基本建立了古籍分级管理和保护制度,同时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民族文字古籍保护成效显著。接下来,将着力编制好《全国古籍保护工作“十三五”时期规划纲要》;开展古籍保护的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进一步发挥协调作用,建立完善古籍普查登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古籍普查登记任务,形成《全国古籍普查登记目录》和《中华古籍总目》;继续推进古籍分级保护;开展古籍修复和数字化工作;深入开展海外中华古籍的合作保护;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技术手段和传统传播方式,加大中华优秀古籍的宣传推广力度,普及知识、服务社会、带动全民参与古籍保护。
责任编辑:小明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