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破坏文物行为 加大保护资金投入
2015-02-06 10:12:52 来源:山西日报 已浏览次
2月2日晚9时20分,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以《山西晋城 为了采煤毁古建》为题,对晋城市泽州县川底乡半坡村古建筑损毁的情况进行了报道。节目播出后,晋城市高度重视,虚心接受媒体监督,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迅速调查核实情况,深刻汲取教训,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整改。
一是依法依规严查违法行为。2月3日,市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央视报道中反映的问题展开认真调查取证,全面核查相关情况。同时,责成市旅游文物局、泽州县政府对半坡村文物古建损坏情况进行彻查,在情况调查清楚的基础上,依法查处破坏文物古迹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要求,保护好宝贵的文物资源。在经有关部门和专家科学论证后,对有修复可能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措施修复遗留现存的古建筑。
二是加大文物保护单位隐患排查力度。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市文物管理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严格按照加强文物古迹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督促落实文保单位安全工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是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2014年,晋城市政府就拿出2000万元专款,用于辖区范围内的文物保护,进一步防止文物损毁和古建遭受破坏,使文物古建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统一,以后仍将继续坚持。泽州县政府也从今年开始每年拿出600万元,实施文物古建保护。
四是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板报、宣传栏,广泛深入地宣传《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文物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是统筹新村建设和古村保护。统筹规划全市新村建设和古村保护,明确定位新村和古村的不同功能。认真编制古村落保护规划和古建筑修缮方案,做好新村规划和建设,加强古村保护和合理利用,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加快城镇化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
责任编辑:小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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