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定姜子牙垂钓处石碑系文物

      本报8月9日和18日连续报道的“姜子牙垂钓处”石碑被推倒、“太公庙”被毁一事,经秦都区文物旅游局组织专家认定,被破坏的石碑系文物;而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委会规划局表示将对原址进行规划,保留钓鱼台历史文化符号。

      昨日,秦都区文物旅游局文物科钱孟征科长接受采访表示,本报报道见报后,秦都区领导高度重视,随后,他们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对被毁的石碑由专家进行鉴定。据介绍,8月20日,秦都区文物旅游局请示咸阳市文物旅游局后,组织多名专家在钓台办、钓鱼台村委会的配合下,对3块残碑进行调查,认为该石碑是与著名历史人物姜太公有关的重要实物,具有一定纪念意义,经查阅历史文献资料发现,明代《陕西通治》及《咸阳文物志》所标注钓鱼台位置与发现残碑位置大体吻合,鉴于此,专家组一致认定,石碑为一般文物。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秦都区文物旅游局研究作出处理:一、鉴于原址已无保护条件,由区文物旅游局对三块残碑进行妥善保护;二、建议西咸协调办沣西新城管委会规划部门对该处重新规划,在残碑原址重新立碑,保留钓鱼台历史文化符号。

      昨日在现场,记者见到被毁的“姜子牙垂钓处”石碑及“太公庙”废墟处已经被相关部门用警示绳围护起来。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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