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帝师旧居京列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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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灵境胡同33号院清末帝师陈宝琛故居的门前,还未挂有任何文物单位的标誌牌 

 

  在北京西单附近的灵境胡同,两座已显破败的大杂院内,竟曾居住过一位身份显赫的“帝师”,胡同33号院和37号院初步考证系末代皇帝溥仪的老师陈宝琛的故居。经过文保人士一年多的申请,两座濒临拆除的院落于近日被文保部门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这是北京首个公民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政府进行文物认定并实施的成功案例。 【大公报记者步潇潇北京二十四日电】

 

  灵境胡同因明朝时建造的“灵济宫”而得名,它东起府右街,向西紧邻繁华的西单商业街,是北京最宽的胡同。而胡同深处的两座普通院落就是陈宝琛的故居。记者实地走访33号院发现,院内规模宏大,但早已被私搭乱建的简易房打乱了旧有规制,居住空间狭小拥挤,设施落后。只能从现存的唯一一座残破垂花门,和朱红色的横樑彩绘中,窥见当年的气派。

 

  2013年初,当地启动拆迁改造。文保专家崔金泽经过考证发现,灵境胡同33号院为末代皇帝溥仪之师陈宝琛在京的旧居,而并非官方记录的19号院。但由于过去认定错误,33号院一直没有文物身份。

 

  现在,院子东半部分已经被拆除,外围被工地围栏圈住,空地中一棵古柏树屹立。据附近的居民介绍,拆除的部分是旧居的花园,但多年的无序建设,花园早已不復存在。按照规划,这里将被建造为一所小学的操场。

 

  深宅规制高 后人曾到访

 

  担心故居也被拆除,2013年3月,崔金泽将自己相关的考实及文物认定申请,递交到西城区文化委员会。经过14个月的考察鉴定,2014年5月9日崔金泽获回覆称,委员会认定两座院落为“不可移动文物”,是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清─民国”时期传统四合院建筑。

 

  崔金泽称,33号院现存建筑总体布局、单体建筑开间数等,均与乾隆朝时期完全一致,因此具有很高的歷史价值和文物价值。而在北京市文物局古建所所长侯兆年看来,院落虽已破败,但从保留下来的柱子、房瓦和墙砖看,当年是一处规制很高的深宅大院。

 

  附近的居民对灵境胡同的歷史耳熟能详,亦清楚两座院落是陈宝琛的故居,陈家的后人还回来看过。但出于改善住房条件的实际需求,文物认定过程中,20多名居民曾写联名信,希望尽快拆掉老房子。“以前的老房子早就不在了,只剩下一个大院的门框还是当年的。”33号院的一位居民向记者坦言,“当然希望拆掉了,谁希望住在这儿啊。”

 

  或纳入学校 利建筑保护

 

  西城区文化委主任孙劲松表示,33号院是否是末代帝师陈宝琛的旧居,还有待专家进一步考证。他称,西城区文委接到过不少来自民间的申请,但陈宝琛旧居是由民间提出文物认定完成的首例。依文物保护法规定,下一步将腾退院内的居民,并对院落进行修缮性保护。同时对此前规划做出调整,或结合?小学的建设制定一个保护措施,归入小学后,更有利于古建筑保护。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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