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艺术品出境并非最合理保护

  国家文物局日前公布了第二批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名单。我认为对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途径是展示和传播,它不仅是对公众的艺术普及,也是树立和输出国家文化形象的方式。在我看来,采用行政手段限制出境,并不是保护文化遗产和防止珍贵文物流失的最佳方式。    

  说句老实话,毕加索总比吴冠中、陈逸飞他们在世界艺术史上的地位重要吧?为什么他的国家不制定限制所有毕加索的作品出境呢?事实上,西方国家至今还在向我们输出毕加索和其他一些大师的作品,我们却将吴冠中锁死在国内,这岂是对文化遗产负责的态度? 

  艺术是没有统一的评判尺度的,没有绝对量化的标准,优秀的艺术家,优秀的艺术作品应该具备个性独特的形式表现和深刻的思想内涵,历史上不存在没有个性风格和思想内涵的作品而流芳百世。《限制出境鉴定标准(第二批)》中的“原则上不准”、“代表作不准”和“精品不准”这种划分方式本身就隐含了今后操作上的“不规矩”。“代表作”、“精品”谁又能统一或明确鉴别? 

  已故画家有限制出境令,如果真是为了保护优秀作品不外流,在世的中国画家中艺术水准再高难道就可以随便出境?不保护了吗?我认为判断艺术家作品的艺术价值和他们是否在世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我想了解有关部门制定这条限令的标准是什么?论据是什么?请他们将标准和论据向社会公开,要具有说服力。为什么是这些画家?我认为包括吴冠中在内的所有画家都是需要历史和时间来检验他们的艺术价值和艺术贡献的。现在很多艺术家违背创作理念,单纯的迎合市场。艺术家都把心思用在了出名上,要沉下心进行艺术创作才行,一定要把艺术价值放在首要位置,作品的个性化语言、风格,艺术思想的独立性,艺术家的创作态度等等,这才是考量作品是否有价值的前提。 

  即使现在进入名单的艺术家,我认为也不等于肯定了他们的艺术地位。举例来说,陈逸飞纯粹是炒作出来的名气,是限制他出国前那些“假大空”作品出境?还是限制他在国外和回国后画那些粉脂气的仕女们出境?他对绘画艺术没有任何贡献,他的技法、形式、内容都是抄写西方国家几百年前的写实绘画。所以,反观这条限令名单,仍有许多地方让人疑窦丛生。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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