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国博物馆展览季活动

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博物馆展览季活动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5〕3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切实提升博物馆陈列展览的质量,扩大博物馆陈列展览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根据《关于提升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函〔2015〕25号)相关工作部署,国家文物局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国博物馆展览季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博物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社会教育机构,在引领社会风尚、践行核心价值、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积极作用,以“展览季”活动的形式凝聚全国博物馆力量,集中时段形成辐射全国的宣传热潮,切实增强博物馆文化传播力和辐射力。

  二、基本内容

  从2015年起,将每年9月至11月确定为“全国博物馆展览季”。鼓励全国各地博物馆精心策划、密集推出一系列高水平的展览项目,并开展相关教育和宣传推广活动,由国家文物局汇总公布博物馆展览季活动推介目录,依托报纸、电视、移动互联等多媒体平台,集中开展宣传推介,营造博物馆展览宣传声势,与每年上半年开展的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相呼应,进一步搭建博物馆与社会公众沟通交流的平台。

  三、展览要求

  全国各级各类博物馆特别是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凡拟在2015年9月至11月期间策划推出的重要展览项目(不包含基本陈列和出入境展览),均可参与申报。具体包括:

  (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原创性主题展览;

  (二)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策划推出的重要原创性主题展览;

  (三)其他题材内容的博物馆原创性展览、馆际交流展览。

  四、报送方式

  (一)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2015年度全国博物馆展览季活动申报书》(见附件1),并根据申报文本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申报书可从/或http://www.ccrnews.com.cn/index.html下载)。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负责本地区展览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并于2015年8月15日前,将本地区符合要求的展览项目申报资料(数量不限)和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送至全国博物馆展览季活动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

  (三)国家文物局统一汇总公布《2015年度全国博物馆展览季活动推介目录》,并委托中国文物报社承担本次展览季活动的相关组织和宣传推介工作。

  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展览季活动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崔波

  联系电话:(010)84078838-8033,13683380234

  电子邮箱:zhanlanji2015@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展览季活动办公室(100007)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度全国博物馆展览季活动申报书》

  2、《××省展览季活动推荐项目汇总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7月23日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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