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麟庐遗产案:遗嘱真实性成庭审焦点
庭审目击
时间: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齐白石关门弟子、著名国画大师许麟庐(又名许德麟)遗产纠纷案(本报10月17日案件版曾作报道),今天上午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除了第一次开庭审理时出现的原告许化夷,被告许化杰、许化儒和母亲王龄文外,许麟庐的其他3名子女、两名已逝女儿的子女此次也被追加为原、被告参与庭审。庭上,许麟庐所立遗嘱的真实性遭到质疑。
此次所涉及的遗产是许麟庐生前收藏的72件名人字画作品及3把紫砂壶,其中,字画作品多出自齐白石、郭沫若、张伯驹等大家之手,价格不菲。
以尽孝为由争财产
上午9时,原告许化夷的代理律师及许麟庐的其他子女们都已悉数到庭。记者看到,原告席上坐有许麟庐的女儿许娥和许麟庐两名已故女儿的子女。被告席上则包括了许麟庐的夫人王龄文的代理律师、大儿子许化杰、二儿子许化儒、小儿子许化迟和女儿许丽。其中,王龄文老人和许化夷等人没有亲自出庭。
原告许化夷的代理律师在庭上表示,作为许麟庐的三儿子,许化夷深得父亲喜爱,其绘画创作技艺也是得到了父亲真传。同时,许麟庐已故的两个女儿对这个家庭早期的贡献巨大,在父亲下放期间,大女儿将全部工资都寄回家补贴家用,二女儿对父母也是悉心照顾。原告认为,作为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应依法有权利继承父亲遗留的财产。
被告王龄文的代理律师则不认可原告主张。“如果说尽孝是争取财产的理由,那么把老母亲告上法庭的行为就反证了这一点。”王龄文的代理律师表示,法庭上有多名子女均陈述自己对父母尽到了孝道,但照顾父母是子女应该尽到的责任,而不是财产交易。遗嘱是许麟庐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基于与王龄文老人75年的夫妻感情所书写的。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的效力大于法定继承,所有财产都归王龄文老人,子女们无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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