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无权通报“季羡林外流藏品”是伪作
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日前通报“季羡林藏品外流拍卖”一事调查的最新情况,称已证实举报人手中字画全系伪作,所谓“秘书盗卖”,完全没有任何根据,同时呼吁司法机关追究诬陷者的法律责任。
我很奇怪,即便“季羡林外流藏品”是伪作,可北大有权利做出鉴定并对外宣布鉴定结果吗?我认为北大是没有权利这样做的。
书画等文物拍卖前后的鉴定早已经成为法律规范的对象,《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拍卖标的鉴定管理的通知》第八条规定:“非经司法部门提出司法鉴定要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不负责对文物拍卖标的出具真伪鉴别证明或价值评估证明”。被拍卖的“季羡林藏品”应该属于文物的范畴了,连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都没有权利鉴别真伪,北大可以这样做吗?北大并没有说自己得到授权了啊!
另外,“季羡林外流藏品”已经涉及法律,很显然,自从“季羡林藏品外流”被揭露开始,“季羡林外流藏品”已经是涉案的物品了。北大是学校,不是法律鉴定部门,即便北大拥有最顶尖的画作鉴定人员,可他也没有权利随意对已经涉案的某件文物进行鉴定然后再对外宣布其真伪,除非经过法律部门授权。就如同医院的医生,不管你医术多高明,在没有法律部门授权的前提下你也不可能去行使法医的责任,更不能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死者某某某经过我的鉴定死于何种原因,因为这是目前的法律所不允许的。同理,北大也没有权利这样做。
如果北大在法律部门的授权下或者会同法律部门一起发布这个通告的话,那么会很合理,可如今北大唱了一出“独角戏”,这不免让人怀疑其动机了,因为北大是无权通报“季羡林外流藏品”是伪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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