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身份登记”无助赝品泛滥问题
媒体称针对北京艺术品市场还存在一些当代艺术作品格调不高、赝品泛滥、市场结构失衡、市场体系不完善和立法滞后等问题,北京市场实施为进入市场的当代艺术品进行“身份证登记”制度。此制度的设置将是堵住部分在世艺术家精品重件假画进入市场的闸口,同时也为市场输入一定量的源头清水,理应成为值得赞扬的文化市场服务措施。只是在市场实践中,此举所能为市场提供的艺术品“清流”与整个市场交易需求相比是极其微小的一部分。
理由如下:
(一)市场交易的大量艺术品是已过世艺术家的作品。由于需要进行艺术品“身份证登记“的原创者缺位,几乎无法有效推行。
(二)市场上能够参与交易的在世艺术家及其作品多数是在此制度设置前就创作并进入市场的。且物权早已转移,即使原创者仍在世能否有效配合散落各处且物权不属于艺术家的作品完成登记也是难度极大,而限制这部分作品在市场上流通,是没有法理依据的。
(三)在此制度设置后创作的作品也不一定都是艺术商品,只有部分作品有上市要求成为此项制度服务对象。因此真正提供给市场的艺术“清流“是及其微小的一部分,不足以支撑需求。因此“热门艺术家”兴趣不高。
(四)登记手续的难易,收费标准的设定以及持证交易后的税务跟进也会给登记工作本身制造成一定的困难。加上未经登记的作品将丧失随时进入流通的资格,这一部分作品的利益也将抵触登记制度。权衡于各项有形与无形的登记成本,想说服当下市场热门的艺术家配合制度的实行也非易事。
(五)由于艺术品“身份证登记”意味着登记证就是上市流通的许可证,许多有强烈交易愿望的非热门艺术家或许会蜂拥而来,毕竟中国有书画及其它手艺的人口不在少数,并且其中大多数人参与市场愿望强烈,考虑到北京是全国文化中心市场,此制度如何应付遍布全国的广大艺术家人群的服务需求也必须早做预案。
(六)如是艺术家们将其作品在付出了一定成本取得了入市许可证后却不能(艺术品身份证登记)被市场拒绝无法交易获利,也会对登记制度形成伤害,极可能最终被“广大艺术家“及艺术品市场所诟病,执行者面临难以想象的多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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