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博物馆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2016-04-18 22:09:33 来源:国家文物局 已浏览次
办人函〔2016〕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博物馆教育人才培养,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我局委托陕西师范大学于2016年5月举办博物馆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22日—31日,5月22日报到,5月31日疏散。
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二、招生范围及条件
国家文物局直属博物馆,全国各省级博物馆或文博单位负责社会教育、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加强对博物馆教育、博物馆与新传媒、博物馆与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从不同方面丰富对博物馆教育功能的理解。
四、相关费用
培训期间的食宿及培训费用由我局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五、报名要求
请各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并填写《博物馆教育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学员所在单位公章并在申请表左上角加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公章。请于5月11日前传真至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另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lswhxy@snnu.edu.cn)。
六、学员录取
我局对申请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由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于5月16日前发放录取通知,并电话通知学员本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董春生 13991853934
刘晓东 13572972262
传 真:029-85310127
特此通知。
附件:博物馆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国家文物局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