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部分项目的通知

  办博函〔2016〕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16年度“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部分项目的申报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涉及红色故事、国学经典、传统美德、艺术欣赏、畅游遗产、“一带一路”等选题的精品陈列展览数字产品、精品文物数字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的制作与推广。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新颖、特性鲜明,能够体现时代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高度的思想性、知识性和原创性;

  (二)内容具有较高的学术、文化和艺术含量;内容组织科学合理、层次清晰、重点突出;

  (三)形式、手段有新的探索或突破,达到形式设计与内容设计的和谐统一,适用于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传播;

  (四)技术标准可参照《精品陈列展览数字化项目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可登陆国家文物局网站在本文中下载)

  三、申报工作

  (一)申报主体以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博物馆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为主,或其与社会骨干文创企业和文化科技企业组成的申报联合体;

  (二)各省(市、区)可申报8-10个项目;

  (三)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登录我局全国文物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网报网审平台”wbws.sach.gov.cn完成项目申报。

  联 系 人:科技与信息处   施晨艳

  联系电话:(010)56792101

  附件:《精品陈列展览数字化项目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

  国家文物局

  2016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小明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