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自贸区开放文物拍卖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广播电视台主持人曹可凡日前在人代会上表示,他将重点关注艺术品拍卖市场的问题,并将建议在自贸试验区中开放文物拍卖。

      近年来,我国文物拍卖市场发展迅速,2012年文物艺术品成交额达到288.52亿元,居世界前列;全国现有文物拍卖企业362家,整体规模和实力显著增强。中国内地艺术品市场成长虽然很快,但是由于法制、规章不够健全,拍卖行业的管理不够完善,并未培育出成熟的市场机制。而且中国有大量文物流失到国外,过去还能通过政府财政到国外拍卖回部分文物。“随着文物价格水涨船高,这种可能性越来越小,因此必须发挥民间资金的力量,让文物回流。”曹可凡说。

      建议

      放开文物拍卖拍后不将文物带出自贸区

      目前,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第55条第3款规定,“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尽管现在外资的拍卖行已经可以开始在上海自贸区中开展拍卖,但仅限于当代艺术品。有观点认为,如果能够开放文物拍卖的话,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海外文物回流。同时,像苏富比、佳士得拍卖行进入内地市场,也有助于提升行业水准。

      为此,曹可凡建议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停实施《文物保护法》第55条第3款,允许符合条件的三资拍卖企业在上海自贸区内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买家拍卖成功后可以不将文物带出自贸区,在自贸区设立专门的储存空间即可。同时,对于不少人关心的中国文物会不会通过自贸区“外流”的问题,建议文物行政部门在以下方面依法进行监管,确保国家文物安全:其一,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管理。在上海自贸区内从事文物拍卖经营的三资企业,须具备相应条件,依法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并进行资质年审。其二,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同国内企业一样,在上海自贸区内从事文物拍卖经营的三资企业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在文物拍卖活动结束后30天内,将文物拍卖记录报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其三,文物进出境管理。外资拍卖企业征集、拍卖的文物,其临时进境、复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并报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上海管理处审核、登记。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指定的口岸出境。

      分析

      欲自贸区内拍卖一类文物外资行需3年合法经营

      回想去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第4次会议决定,《文物保护法》在上海自贸区内不暂停实施。这就意味着佳士得与苏富比一样,虽然进驻内地,但还是只能进行当代艺术品、珠宝、红酒等的拍卖,对于在中国艺术品市场占据60%至80%市场份额的文物艺术品则不能涉足。佳士得在刚宣布进入上海时也明确表示,佳士得获得的是上海市政府认可的外商独资拍卖执照,但尚不具备文物艺术品拍卖资质。

      实际上,外资艺术品拍卖要想拍卖文物并不简单。长期以来,外资拍卖企业进入内地市场,一直受限于我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责任编辑:小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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