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艺术品税成流浪文物回家障碍(组图)

巨额艺术品税成流浪文物回家障碍-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北宋绘画《孔子弟子像》流落海外数十年,于2002年被中贸圣佳拍卖公司征集回国,后被首都博物馆以超低价提前收购。

 

巨额艺术品税成流浪文物回家障碍-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明永乐鎏金铜释迦牟尼佛坐像

 

毕加索-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毕加索 《两个小孩》

 

      应该设置人为障碍。它等于在鼓励文物都不要回国,艺术品也少往我们这里来,或者是通过非法的途径进来。这实在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高税率“逼迫”大量交易转入地下

 

      对艺术品征收关税及相关税的制度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存在了。目前,艺术品和收藏品及古物同属于关税税则中的“第二十一类”。

 

      根据其规定,国内藏家或者拍卖行,如果从海外购买、征集文物,入关时需要交两种税:艺术品关税及增值税。若是从与我国签订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家进口,艺术品关税为12%,该税率在2012年下调为6%,但17%的增值税一直没变。“增值税按理应该过关之后在交易环节征收,但我国目前规定在海关进行预征。如果收藏者捐献给博物馆,按理说可以冲抵税收,但我没听说这样的先例。”刘双舟说。

 

      据记者了解,这条已经存在了几十年的法规,长期以来在操作上都“非常宽松”。1995年海关还曾制定过“旅客自带自用物品进关,登记以后可以复出境”的鼓励文物回流的政策,使得数以万计的海外文物畅通无阻地直入国门。但这一切在2012年发生了逆转。当年4月,中国海关突然发起猛烈的艺术品查税行动。艺术品税带来的种种问题由此白热化。几乎没有人会心甘情愿掏巨额税费,由此在实际中出现很多“避税”的方法:比如说,从非最惠国转到最惠国入关,关税可以从50%下降到6%;把原件填报为复制品,税费也可以大幅减少;最常见的是“化整为零”,由个人随身携带入关。“按照规定,这样也应征收关税,但在操作上没法进行。因为海关没有鉴定、估值的能力,只好视为‘礼品’让带进来。现在拍卖公司搞海外征集,也会签订协议,通常让卖家或委托人自己将文物艺术品带进关来。”刘双舟告诉记者。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除非是一些高调的买家,相关满天飞搞得关税“避无可避”,大部分藏家随身携带文物艺术品入关,确实不会碰到任何障碍。

 

      而一旦入关,“艺术品增值税”就更好规避了。有行家透露,现在国内艺术品市场上百分之六七十的份额都是地下交易。“只要我不开票,你就收不到我的税了。”

责任编辑:小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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