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对一起盗掘古墓葬案进行审判
2009年3月4日中午,浙江省余杭博物馆接到区公安局治安大队电话,区刑侦大队余杭中队抓获四名涉嫌盗挖古墓的犯罪嫌疑人,要求文物部门协助。下午,区文物监察大队和博物馆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踏勘。
经了解,在当天凌晨4点左右,区刑侦大队余杭中队下属中泰乡联防队在巡逻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宁波牌照的小轿车,联防队员当场扣停轿车,并扣留车上四名嫌疑人员,从车上搜出许多挖掘工具,缴获文物1件。据疑犯交代,他们是在余杭镇凤凰村小山上挖掘墓葬。文物部门人员踏勘后认定这些人员是在盗挖古墓,随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3月6日,区公安部门委托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对此墓葬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汉代土墩墓。6月9日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对四名被告以盗掘古墓罪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近日,余杭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盗掘古墓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进行了判决:判处四被告周建江(浙江宁海县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施国政(浙江慈溪市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徐伟强(浙江余姚市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处被告周杰恩(浙江慈溪市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在法庭上,当审判长宣读完判决书,法锤落定时,四被告落下了悔恨的泪。真是一心想发财,盗古墓,一锹把自己掘进了监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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