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结伙盗掘古墓十年之后被追刑责
一边是三峡库区为防止水淹实施的紧急抢救发掘,一边却是文物贩子的疯狂盗挖。10年前,这些与三峡文物保护明争暗斗的盗墓行为,是警方重点打击的对象,其间有多起案件被移送司法机关惩办。但是,有极少数案件藏匿极深,案发后云遮雾障。尽管一时难以破案,但司法机关一直没有放弃对这些案件的查办。
近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10年前的盗掘文物案,一审以犯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参与盗挖墓葬、贩卖殉葬品的王明东、吴成三等6名被告人5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农历十二月,家住重庆市奉节县永安镇的王明东,伙同有盗墓经验、私自贩卖文物前科的绰号为“陈老大”、“石哥”(另案处理)等人来到云阳县故陵镇故陵村“狮子包”处,找到一个古墓。在买通当地人钟帮春,并联系到邻居吴成三、钟帮伟及吴成富(已死亡)后,王明东等人连续盗挖该古墓四五个晚上,挖掘出青铜鼎等文物,并以6万元的价格卖出,所得赃款按照不同比例私分。
2001年农历正月,王明东再次来到云阳县故陵镇,找到吴成三、钟帮伟、钟帮春、吴成福、郑国林等人,继续盗掘“狮子包”的古墓,而后将盗掘出的文物以3万元的价格卖出;2001年3月,王明东再次来到云阳县故陵镇,找到吴成三等人,继续盗掘“狮子包”的古墓,而后将盗掘出的文物以3600元的价格卖出。依据警方查明的事实,王明东参与盗掘古墓葬3次,分得赃款9300元;吴成三、钟帮伟参与3次,各分得赃款9500元;钟帮春参与两次,分得赃款9300元;吴成福参与两次,分得赃款3000元;郑国林参与两次,分得赃款1000元。
据介绍,故陵楚墓为远古太子墓,历代墓葬重叠,其中殉葬品的文物价值不菲。2003年,当地另一盗墓团伙曾因分赃不均发生火拼事件,其中谭姓盗墓者手持自制猎枪将“独吞”盗墓品的吴某当场打死(已另案处理)。2013年5月9日,随着故意杀人者谭某在利川落网,潜逃在外的盗墓贼们纷纷自首。2013年6月,钟帮伟等人相继到云阳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明东、吴成三、钟帮伟、钟帮春、吴成福、郑国林未经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私自挖掘具有历史、考古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鉴于被告人均属投案自首,积极退赃,在案发后十余年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据此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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