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正确看待艺术品市场法规建设

【背景链接】

近年来,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非常迅速,无论是从交易规模、参加人数、交易方式、成交价格还是交

易种类上来说都有突破。艺术品逐渐成为国内财富的高净值人群的一项热门投资和消费品种。但是,在艺

术品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艺术品市场的发展亟待相关法律的规范。

【京佳解读】

针对目前国内艺术品市场的发展情况与立法现状,可以迅速建立一套规范艺术品市场发展的法律体系,维护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和稳定,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第一,“硬法”和“软法”相结合规范艺术品市场管理。规范艺术品市场的管理必须要借助法律手段,建立健全艺术品市场法律体系。“硬法”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它们对艺术品市场的立法权限、规制方式等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软法”指的是原则上没有法律的刚性约束力但有实际效力的行为规则。例如,行业协会等社会自治组织,它们会规范其本身的自治性规范,没有明确法律责任的条款。我们要规范艺术品市场,既要有相关“硬法”为文化行政部门对艺术品经营者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力上升到法律层面,又要有“软法”扎根于社会,它具有强大生命力,更高灵活性、便捷性和高效性的特点,两者的结合将更能规范艺术品市场的管理。

第二,激励性政策和惩戒性政策相辅相成。行政奖励行为日益成为备受重视的行政手段之一,通过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可以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文化部门可以对艺术品市场经营主体采取行政奖励措施和惩戒措施,并将其制度化。对艺术品市场经营中的诚信和合法经营行为给以奖励表彰和推广,对不良、违法行为给以训诫,做到奖罚分明,以此来规范经营主体的行为,对艺术品市场经营主体优胜劣汰,促进艺术品市场的良性发展。

第三,建立完善的艺术品市场经营主体征信档案。以文化行政部门为主导,建立完善的艺术品市场经营主体征信档案,对率先垂范执行文化部门倡导的经营规范的主体进行表彰奖励,对信用缺失、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主体进行公开通报。文化行政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建立符合行业惯例的行业技术标准和评价体系,确保征信系统的科学性和公信性。同时,也要建立完备的失信惩罚机制,借助法律效力,公开披露艺术品市场经营主体失信信息等方式对其进行惩罚。

规范艺术品市场法律体系的建成后,京佳教育邱老师相信,艺术品市场将更加的繁荣,将推动我国文化产业朝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责任编辑: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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