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物处罚案卷评查揭晓 浙江两案卷获"十佳"
挨家挨户敲门,询问线索;四天四夜看录像,只为搜寻蓝色的卡车……这不是港剧里的破案情节,而是为了寻找被盗文物而进行的“大追捕”。
日前,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的2012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揭晓,共评出“十佳案卷”10份、“优秀案卷”26份。浙江上虞和宁波两起文物案,因告破过程艰难,且案卷完整优秀,入选“十佳”。
对于文物来说,尤其是不可移动文物,素来有两大“敌人”。首先是大自然,若没有及时维修、巡查,往往年久失修,“自然死亡”;再者,便是人为破坏。
对此,文物监察支队、大队和文物部门密集的日常巡查,能够防范于未然。对于文物保护来说,这是至关重要的监督力量。
“很多文物安全的隐患,都是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 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队长吕可平告诉记者,发现以后,情节轻微的,比如在文物保护范围违章造房子,刚开始平整土地,就要责令改正,以教育为主。如果对文物已经造成严重破坏,则要罚款5万到50万元人民币不等。
“一幢文物建筑,凭空消失了,这是相当严重的恶意破坏,必须追回。”在十佳案卷中,宁波一家拆迁公司,就因擅自拆迁南门袁氏居宅建筑群,而吃了一张50万罚单。宁波市海曙区文物监察大队副队长潘剑武说,执法人员为了破案,光找那一车木头的“尸体”,就奔波了三个多月。
南门袁氏居宅建筑群,是清代中期木结构建筑,为宁波市第四批市级文保点。2010年底,一个大雪天,宁波市海曙区文物监察大队接到区文保所负责人举报,在该建筑群里的袁氏宗祠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居然消失了,现场只落下一些木质构件,而不远处的袁氏家庵,也“惨遭毒手”。
执法人员挨家挨户敲门,做笔录,寻找目击证人,最后锁定两辆蓝色大卡车,并先后去派出所和交警支队,调出道路监控录像。“光是这些录像,就看了四五天。”潘剑武说,幸运的是最后找到了被拆走的木构件,清点入库,如今已经修复完成。
文物一旦消失,永远没法重生。“即便处罚,也是后事,修复好了,也无法完全恢复历史的原貌。”吕可平说,宁波上一个被罚款的50万的案件,也是拆了一个文保点,连砖瓦都敲掉了,无法追回了。
“处罚不是目的,文物行政执法,还是以预防文物破坏为主,帮助人们提高保护意识。”吕可平说,浙江省一年要出动近万人次展开日常文物巡查。而目前,国家文物局正在浙江试点更严密的监控方式——卫星监控,“主要针对大遗址、古墓葬群、古窑址群等大型文化群,进行及时拍片和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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