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颁发《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的通知


发文单位:文化部
发文时间:1987-2-3
生效日期:1987-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物局、文管会,各计划单列市(区)及南京市文化(文物)局:
  现将我部制定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转发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单位和有关文物收藏部门参照执行。原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颁发的《一级藏品鉴选标准》即行废止。本标准主要供文物收藏单位掌握使用,必要时可供公安、司法、海关等有关部门参考。
  文化部
  一九八七年二月三日

责任编辑:雨晴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