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保护古文物建筑的指示

一九五O年七月六日
       
   发文单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发文时间:1950-7-6
   生效日期:1950-7-6

近查各地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之文物建筑,常有弃置、拆毁、破坏情事,如:察哈尔省大同县辽代近建下华严寺的海会殿为借用之下寺坡小学拆毁;甘肃省山丹县唐、宋所建之庙宇及其中唐、宋佛像亦多为借用庙宇者所弃置损毁;湖南南岳祝融峰之上封寺近亦被全部烧毁,似此对国家保护古代文化之政策极相违背。兹特指示数点,希即令知各级人民政府严加注意遵守,为要。
  一、    凡全国各地具有历史价值及有关革命史实的文物建筑,如:革命遗迹及古城廓、宫阙、关塞、堡垒、陵墓、楼台、书院、庙宇、园林、废墟、住宅、碑塔、、石刻等以及上述各建筑物内之原有附属物,均应加意保护,严禁毁坏。
  二、    凡因事实需要,不得不暂时利用者,应尽量保持旧观,经常加以保护,不得堆存有容易燃烧及有爆炸性的危险物。
  三、    如确有必要拆除或改建时,必须经由当地人民政府逐级呈报各大行政区文教主管机关后始得动工。
  四、    对以上所列文物建筑保护有功者,得由各大行政区文教主管机构予以适当之奖励。盗卖、破坏或因疏于防范而致损坏者,应予以适当之处罚。

 

责任编辑:杨子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