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埃加强文化产业领域合作 加强两国文化遗产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21日在开罗发表关于加强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五年实施纲要。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实施纲要中涉及文化、新闻、旅游、教育、人文领域共计13条,包括加强文化产业领域合作,推进中阿典籍互译项目,加强对两国文化遗产保护等内容。

  具体如下:

  (三十)双方欢迎于今年(2016年)庆祝两国建交60周年之际,在埃及举办“中国文化年”和在中国举办“埃及文化年”,双方将举办文艺演出、展览、电影、图书出版等交流活动。

  (三十一)双方同意充分发挥中埃文化联委会机制作用,加强两国文化机构的对口合作以及在文化产业、文化人力资源培训等领域的合作。双方鼓励联合举办文化交流活动。

  (三十二)埃方赞赏中国文化中心和孔子学院在促进两国文化、教育交流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强调将继续为其履行职责提供支持。埃方期待得到更多埃及留学生赴华学习汉语的奖学金名额。

  (三十三)双方同意继续加强旅游合作,鼓励双方游客到对方国家旅游,并支持在两国举办旅游推介活动。中方支持埃及政府吸引更多中国游客赴埃的努力,将继续鼓励中方旅游企业组织更多赴埃旅游团组,并欢迎埃方旅游企业组织游客来华旅游。

  (三十四)双方同意鼓励两国航空公司增开两国间航线,以支持两国旅游合作,并开展中埃航空公司在非洲地区的区域合作。

  (三十五)双方鼓励深化两国友好协会间的合作,鼓励两国更多省份和城市之间建立友好关系,加强两国地方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十六)双方同意加强两国各新闻机构和部门间的合作,包括互访,互派专家,提供新闻、出版、电视、翻译、印刷、电影、新闻纪实、卫星资源利用及其他新闻相关领域的培训名额。双方鼓励新闻、电视和电影作品的联合制作。

  (三十七)双方同意扩大两国向对方国家派驻新闻记者的规模,并提供必要便利。

  (三十八)双方对中阿典籍互译项目取得的显著进展表示欢迎,敦促两国有关部门推进该项目,这对在两国推广彼此文化、鼓励翻译出版活动具有重要影响。

  (三十九)双方支持开展共同合作,加强对两国文化遗产的保护,以执行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等此方面的国际法律机制。

  (四十)双方欢迎通过交换教学大纲、学习计划、教材等发展公共教育的相关材料,交流教育管理制度、文凭制度方面的信息与经验,促进教育领域合作。同时加强互派汉语和阿拉伯语教师方面的合作。

  (四十一)双方欢迎近年来中埃高校间签署的合作协议,鼓励两国高校、学术机构和院系间保持并加强交流,同时鼓励增加双方奖学金及学术资助金名额、开展合作办学等。中方愿向埃方提供更多理科专业的赴华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名额。

  (四十二)埃方表示期待吸取中方在教育和高级技术培训等领域的先进经验,包括获得额外的埃及赴华培训学生名额、与中方在应用技术培训领域开展合作等。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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