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举办文物保护及文化产业发展法律研讨会
2015-12-15 09:10:53 来源:陕西省文物局 已浏览次
12月12日,由省文物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文物保护及文化产业发展法律研讨会”在宝鸡召开,省文物局局长赵荣、副局长罗文利和省律师协会会长赵黎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庞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律师协会文物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王丽萍律师主持会议。
赵荣指出,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文物部门在管理工作中涉及保护利用方面的依法行政和文博单位在发展文化产业过程中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这一无形资产的厘清和管理、使用和受益等方面,还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指导。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发展理念与文物工作息息相关,也是我们文物工作“十三五”发展的总体思路。双方要以此次研讨会为起始,对双方共同关注的关乎承载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文物保护和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产业发展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保护好文物、传承好文化,进一步促进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良性、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陕西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的推动作用,确保我省文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赵黎明在讲话中指出,陕西是文物大省,也是全国各省律师协会中唯一一家设有文物保护专业委员会的省份,双方首次联合举办研讨会意义重大。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应运用自身的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为进一步处理文化产业发展与文物保护利用关系以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服务。
庞标在讲话中肯定了陕西文物系统和法律行业召开的这次相互学交流的会议在全国律师行业的创新意义。他指出,陕西律协关于文物保护及文化产业发展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和探索为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文化专业论坛今后的发展思路提供了标杆和示范。
会上,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杨行云、省版权局专职副局长沙庆超、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马治国、法门寺博物馆馆长姜捷分别就文物相关产业的法律问题和发展思路作主旨报告。陕西历史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汉阳陵博物馆主要负责人和与会律师们就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相关问题发言,并展开相互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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