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市厅际会商小组”更名
2015-09-14 13:15:26 作者:宋炯 来源:国家文物局网 已浏览次
2012年9月6日,为把握大运河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重要机遇,进一步提升大运河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充分发挥运河遗产在推进江苏文化建设成上新台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正式将“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市厅际会商小组”更名为“省大运河保护和管理市厅际会商小组”。
江苏是整个运河遗产最丰富的地区,也是遗产保护与管理任务最重的省份。2009年,为统筹协调大运河申遗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国家文物局有关会议精神,江苏省政府于当年6月在运河全线率先成立了由曹卫星副省长为组长,11个省级部门分管领导和沿线8市分管市长为成员的“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市厅际会商小组”,运河沿线各市也先后成立了各自的协调机构,为江苏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适应大运河成功申遗后保护管理工作重心的转移,继续加强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整合文化遗产资源,传承历史文脉,江苏省政府于今年7月27日在淮安召开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座谈会,讨论了会商小组更名和职责调整的相关事宜。会商小组更名后,将继续发挥对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的统筹指导作用,加强文化、文物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转变工作重心,推动资源整合,形成遗产保护与文化发展的联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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