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
2016-04-30 22:39:54 来源:中国文物信息网 已浏览次
河南新郑历史悠久, 文化灿烂, 名人辈出, 古迹遍地, 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 也是名副其实的文物大市, 现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点1000余处(其中,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2处,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4处, 郑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7处,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66处), 馆藏文物近六万余件。
多年来, 新郑的文物保护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 支持下, 在新郑市委、 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编制了凤台寺塔、 考院、 后周皇陵、 裴李岗遗址等保护方案、 规划, 出台了郑州市郑韩故城保护条例, 启动或完成了郑韩故城遗址保护规划修编和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公园、 郑国车马坑和新郑博物馆升级改造、 李诫墓保护展示、 白居易故里文化园、 裴度墓保护展示等项目建设, 实现了项目建设文物勘探先行制度, 被国家文物局确定为文化遗产知识宣传普及试点县(全国仅有 7 个, 河南省唯一一个), 开通了微博、 微信、 手机报等宣传平台, 建立健全了市、 乡、 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 馆藏和田野文物连续 33年无安全事故。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是新郑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 文物保护、 利用和执法等方面的困惑和难题依然存在。
文物保护意识有待提升。 这几年, 各级领导、 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理解和支持力度越来越大, 但不可否认的是, 至今仍有极个别的领导和部门, 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还不是很到位, 主要表现为对文物工作不太重视, 主动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识不强, 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一家的事情, 没有形成文物保护的合力。 对此, 文物部门首先要自我反省, 我们文物宣传工作的方向是不是符合新郑实际? 怎么才能让领导和群众从内心里喜欢和支持文物保护工作?
文物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 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 新郑文物保护的联动执法机制已比较健全、 完善, 但运转还不是很高效、 顺畅。 作为县级文物执法的业务部门, 执法机构层次相对偏低、 专业人员相对较少(文物执法人员不到 10人), 文物执法力量整体偏弱。
文物保护责任制度有待完善。 文物保护 “五纳入” , 是党和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是新时期文物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历任领导的大力支持和不懈努力下,新郑文物保护 “五纳入” 工作已基本全部实现, 只有在 “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 方面还需要加强。 今年 3月4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 要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 并将文物工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因此, 我们也呼吁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管委会), 履行好文物保护主体责任, 同文物部门一起守住文物保护的底线。
文物勘探有待规范。 由于历史原因, 河南省配合基建文物勘探在管理模式、 收费标准等方面一直还不够规范, 收费偏低。 针对此问题, 洛阳市发改委、 财政局、 文物局等单位于 2010年 2月联合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古调查勘探费用问题的通知》, 在费用计算方面明确了预算依据。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将在河南省、 郑州市文物部门的指导下, 借鉴洛阳市的经验, 结合新郑实际情况, 对文物勘探的收费性质和预算依据逐步进行规范。
文物保护队伍战斗力有待提高。 随着时间流逝,老一辈文物业务工作人员大多年龄偏大, 年轻专业人才难以引进, 文物保护队伍存在业务工作人员青黄不接、 人才断层严重等问题。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正在开展 “队伍素质大提升” 活动, 计划采取 “请进来、 走出去” 的形式, 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 建立和完善旅游文物人才库, 加强对年轻优秀职工的培养。
同时, 建议新郑市委、 市政府, 从招录、 引进等方面加大对基层文物部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 对基层文物部门急需人才培养方面给予适当的倾斜,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也希望和欢迎文物精英加入新郑文物保护大家庭。
文物保护统筹解决文物保护和文物利用的问题(坚持保护第一位, 在这个基础上对文物进行合理利用)、 文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问题(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 在这个前提下争取实现两个效益的统一), 文物保护与发展经济是可以和谐统一、 相互促进的。 经济社会的进步可以为文物保护事业注入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又可以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丰富的文化内涵, 提供更加充足的发展后劲。 比如, 正在建设的郑韩故城考古遗址公园, 有效地整合了文化、 艺术、 考古等方面的郑韩文化资源, 为广大游客和市民提供了休闲、 旅游、 观光的胜地, 提升了郑韩文化的影响力, 提高了城市品位, 进而丰富了新郑的城市内涵, 带动了房地产、 旅游业、 文化产业等快速发展, 使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有了一个明显的跃升, 从而实现了多方 “共赢” 。
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不仅仅要有奋力拼搏、 勇往直前的决心, 还要有破解困局、 解决问题的能力, 更要有切合实际、 科学高效的方法。 在未来,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将偕同全体干部职工, 重点做好以下几件事:
加快郑韩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速度。 推进 《郑韩故城遗址公园总体规划》 编制, 加快遗址公园建设进度, 同时,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争取在 “十三五” 期间使考古遗址公园能够形成基本框架, 具备初步形象。
快速推进郑韩故城保护规划修规。 立足于郑韩故城遗址的保存现状和城市发展状况, 在确保对文物保护核心区域进行有效保护、 管理的前提下, 寻找文物保护和城市历史文脉的核心, 探索文物保护与城市社会发展和谐共生、 相互促进的平衡点, 力求做到文物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 “双赢” 。
加快新郑市博物馆新馆建设。 博物馆新馆建设已列入新郑市十三五发展规划。 近期,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将到周边县市新馆参观学习、 交流, 为新馆建设提供更加宽广的思路。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也将加大与发改委、 土地、 规划、 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对接力度, 争取 2016年项目得到立项, 2017年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开馆。
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力度。 借鉴其他地市的先进做法, 争取由公安机关设立打击文物犯罪的文物警务室, 从人员、 车辆、 经费等各方面对文物执法工作给予充分保障, 逐步建立、 健全由文物、 文化、 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 国土资源、 环境保护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遏制违法建设及蚕食文物保护空间的势头。
全面开展文物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策划、 举办“国际博物馆日” 和 “中国文化遗产日” 等专题日宣传活动, 深入开展文化遗产进机关、 进乡村、 进社区、 进校园、 进企业、 进单位 “六进” 活动。 不仅通过编印书籍、 宣传册页等, 更要利用报纸、 网络、 电视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 不断增强新郑文化遗产的感召力、 吸引力和影响力, 提高各级领导和市民群众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在社会上营造人人参与文物保护、 人人争当文化传承志愿者的良好氛围。
加强文物利用研究与探索。 在开展文物保护展示、 利用项目时, 因地制宜地采用最适合的展示手段,省时、 省事、 出效果。 这方面, 洛阳大遗址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极具借鉴意义。 如位于城市核心区的郑韩故城宫殿区、 墓葬区等, 可借鉴隋唐洛阳城采用更加 “出形象、 出效果” 的方式, 使大遗址成为城市最美丽的地方, 实现遗产保护和群众利益、 城市建设 “多赢” 。
为博物馆与文创企业设计单位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为社会资本广泛参与、 研发、 经营等活动提供指导和便利条件, 鼓励和支持文创企业以创新创意为动力, 开发具有新郑特色的原创文化产品, 打造新郑文化创意品牌。
推进文物与旅游业融合发展。 巩固前段时间对李诫墓、 后周皇陵等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 并逐步对这些文物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在保证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将他们转化为旅游资源,让沉寂在广袤大地上的文物资源真正 “活” 起来。
责任编辑: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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