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公布第四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近日,眉山市人民政府公布第四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洪雅就有4处入选,其中古建筑3处:三宝文昌庙、中保罗氏宅、三江庙,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花溪源酒窖池。

  今天,我就一起走进洪雅这几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览风采吧!

  三宝文昌庙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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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宝文昌庙位于洪雅县三宝镇川江社区,三宝小学校内,占地面积388.8平方米,清代中期建,在解放后就改作三宝镇小学校礼堂,建筑结构有所改动。坐南向北,单檐悬山顶,木穿斗梁架,面阔5间25.5米,进深8柱15.5米。1986年7月被洪雅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不完整,庙堂局部改变其原貌。

  中保罗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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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保罗氏宅位于中保镇桐升社区,据当地人介绍,始建于明嘉靖二年(1523年),坐东南向西北,木结构穿斗梁架、重檐歇山顶、小青瓦屋面三合院1座:正房、左厢房、右厢房,占地面积1557平方米。正房,清代维修,8柱7穿,4列3通,面阔16.3米,进深16米,通高18米;左右厢房具有明代建筑风格,均为7柱6穿,面阔13.2米,高17米,进深11.1米。正房、厢房堂屋外两侧挑坊均雕云、凤图案,楼层窗饰保持原貌。正、厢各房后均有花园。2006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江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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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江庙位于洪雅县三宝镇川江社区,占地面积1290.13平方米,属木结构建筑,始建于唐,现建筑建于清道光四年(1824),坐西南向东北,原为四合院布局,现存大殿、山婆殿、马门殿。大殿,单檐悬山顶,木穿斗梁架,6檩8柱,面阔7间18米,进深5间13米,通高8米;山婆殿,单檐悬山顶,6檩8柱,面阔7间18米,进深5间13米,通高7米;马门殿,重檐歇山顶,木石结构梁架,6檩8柱,面阔5间23米,进深4间13.5米,高10米,明间有4根石柱,刻有楷

  书楹联:“道德功名万朝传述,聪明正直举国尊崇。”前清廪生钟光烈孙宋金魁,钟菊人敬。一九八六年七月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花溪源酒窖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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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溪源酒窖池位于洪雅县高庙镇花源社区玉湾路“禹王宫”内,占地面积1417.34平方米。窖池建于清末民初,为民国初年李锡焕在高庙古镇“禹王宫”内的窖酒作坊,1955年移交“高庙镇供销合作社”,2003年成立“洪雅县高庙古镇酒业有限公司”。

  窖酒流程:原料蒸煮→拌曲药醣化→发酵→蒸镏取酒→窖储。老窖池(未含扩建):有直径2米酿酒灶2排,长8.2米、宽0.52米、高0.73米的醣化箱(凉场)4个,地上部分直径1.9米、高2.88米的木圆桶发酵池17个,1.54×1.6×1.6米方形发酵池4个。

  储酒库(累计):有深埋地下容量550公斤/个的窖缸128个,地上有容量550公斤/个陈酿老酒缸200个,容量18吨/个储酒罐6个。百年的窖龄和传统工艺,致“花溪源”酒清冽甘爽、回味悠长,出品的“花溪源”、“瓦山春”、“老子不醉”等系列酒,荣获眉山市知名商标,评为县内十大特色旅游商品,市场十分抢手,县委县政府指定为接待专用酒。为研究县境内酒业文化提供了实证。(来源:洪雅县文广新局)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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