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敬平:600年古迹被烧毁 承包惹祸?
2015-12-30 23:13:19 作者:陆敬平 来源:齐鲁网 已浏览次
1月3日2时49分,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拱辰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600多年历史古迹全被烧毁。截至3日凌晨4时48分,明火被全部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火因正在调查。《京华时报》1月4日讯。
历史古迹弥足珍贵,一旦损毁无法挽回。云南大理州拥有600多年历史拱辰楼被一场大火全部烧毁。令人痛心和惋惜。虽然是这场大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也只有300平方米左右,与哈尔滨发生的仓库大火火烧连营、并导致5名消防员死亡、14人受伤不能相比,但烧掉的却是历史古迹,其损失同样无法估量。
虽然说,我国的历史古迹不少,但是由于受到时间的磨损尤其是人为损毁现存的已越来越少,加以重视实施有效保护越显重要。就拱辰楼被烧毁事件来说,起火原因还在调查之中,但是,不容置疑的是违规承包给私人经营茶楼惹的祸。据巍山县文管所所长刘喜树在接受采访时说,拱辰楼是巍山县文物保护单位,而文物保护单位不允许搞经营,他不清楚拱辰楼里的收费情况。既然文物保护单位不允许搞经营,那么又是谁把拱辰楼承包给人的?为啥承包时就没人过问?经营并非是一天两天,难道监管部门就不知道?
笔者认为,发包者不可能不知道有关规定,监管部门也不可能没发现拱辰楼被承包经营,到底是失职原因还是另有猫腻?现在火灾已经发生,媒体和舆论也予以关注,想不了了之显然很难。因而建议相关部门立即进行彻查,厘清责任做出相应处理才能服众。否则,舆论难平影响难消。
我们应该想到,茶楼需要烧火,无论是用电、用液化气还是用木炭,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拱辰楼又是木质结构,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这点常识难道相关部门不知道?因此说不论是啥原因引发火灾,文化和监管部门都难辞其咎。只有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才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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